,但囿于僵化的财政经制,且经费岁入又有日益短绌之势,因此额定养廉始终被限制在三百数十万余两[(43)],雍正初所定,经乾隆十二年调整确定的督抚以至州县牧令的养廉数额直至清末几乎没有改变[(44)]。养廉既不敷办公、日用、应酬之需,官员们只好另谋生财之道,即洁身自爱或怵惕因果者亦不能免于收受陋规,如道光年间任陕西督粮道这一肥缺的张集馨,虽自律尚严,每年仍有6万余金的进项[(45)],其外快高达本任养廉(2400两)20倍以上。至于廉耻丧尽者更大肆贪污婪索了。乾隆四十六年甘肃通省官员折捐冒赈巨案侵蚀捐监银在千万两以上[(46)],首犯原任甘藩、升任浙抚王亶望被抄“家赀至三百余万之多”[(47)]其未经估值、径直没入内务府的古玩字画、西洋奇珍更不知凡几。桂芳所谓“国帑岁下,虽循常规,而有司竭蹶,则必他有侵冒以为取偿”,盖指此而言。
第一个注意到物价、官俸、吏治之间关系的外国人当属英国人斯当东了。乾隆五十八年他作为英国首次正式访华使团(即马戛尔尼使团)的副使,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曾作了全面细致的考察。斯当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白银从欧洲流入中国,因此中国物价显著提高。物价提高了,但官员们的薪金仍然是固定的,这就使他们的收入同应有的开支比例失调”,“中国官吏的薪金不高,使他们容易接受礼物的引诱”,“据说大部分衙门里都还有贪污,中国官吏薪俸很低,但许多贪官污吏可以弄到巨大家产”[(48)]。一个外国人的皮相观察尚已触及问题的症结,则无论如何不能说深在其间的中国君臣未曾洞悉个中奥秘。然而,正如桂芳所说的“取民之制,如赋税之入,不能以其币轻而益之”,易言之,天下形势再变祖训亦必不可违。一代代君臣就这样一齐钻进了死胡同。即使晚清颇有新思路的黄遵宪仍未能完全摆脱“不加赋”的桎梏,他在力陈国家低税之弊后,仍说:“今司农竭蹶,天下所共知,而永不加征之谕,皇祖有训,载在方策,事固万万不可行”[(49)]。
诚然,“不加赋”从创意上讲,未尝没有减轻农民负担、藏富于民的善良愿望。中国古代素以轻徭薄赋为圣王善政,清朝惩前明加赋而亡的覆辙,更以“永不加赋”为大训,历朝凛然恪守,不敢稍有变通。表面上看有清一代国家所征田赋极低,真可谓“深仁厚泽,论肌浃髓”,而实际上却因政府默许姑息大小官吏以数倍乃至数十倍正供的陋规弥补廉俸之不足,广大商民竟遭到不堪忍受的掠夺,国家财政亦由此巨大黑洞而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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