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虽经入股,不啻途人,即岁终之分利,亦无非仰他人之鼻息;而局费之当裁与否,司事之当用与否,皆不得过问”(吴佐清:《中国仿行西法纺织布应如何筹办俾国家商民均获利益论》,《皇朝经世文三编》26卷。),正典型地反映了商董的这种无权状况。值得注意的是另有一部分在职官僚投资者。由于当时投资者多不愿暴露真实姓名,所以很难知道到底有多少官僚进行了投资。1878年日本内务大书记官的一份报告说:开平矿务局“开办募集资本时,应募者多系在职官吏”(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第636页。),说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现在能查到的有投资上海织布局的龚照瑗(江海关道),刘汝翼(署天津海关道),投资开平煤矿的郑藻如(天津海关道)等,云南铜矿五个主要投资者尽为官僚(参见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41—344页。)。近代企业的优厚利润是这些官僚投资洋务官商企业的经济动因。这些人虽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也事实上已成为社会中一部分具有官、商双重身份的人物。
总之,随着洋务官商体制的产生,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一批新的官商。他们尽管来源不一,但在人格上都是双重的: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他们以获“利”为最大目的;作为官方代理人和官僚,他们屈从或依附洋务官僚势力,缺乏自主性。造成这种双重人格的根源,在于利益导向不一。在买办出身和官僚出身的官商身上,表现为商人利益和官僚利益的冲突,在亦官亦商的官商身上,是官僚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在前者,往往是牺牲商人利益以保证官僚利益;在后者,往往是首先确保私人利益。他们的利益倾向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80年代后,随着以盛宣怀为代表的一批由官僚直接演变而来的亦官亦商人物的兴起,一部分官商企业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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