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康熙晚年和雍正初期,上述情况更有加无巳。象湖北,“有地之家,田连阡陌,所输丁银无几;贫民粮仅升合,所输丁银独多”,这些“富豪家”还“与书役勾通,改换裁派”。结果往往“按册有丁,迫呼无业,贫民偏受其累”⑤。山西省“富室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以致丁倒累户,户倒累甲”。因此,“在民则有苦乐不均之叹,在官则有征收不力之参”,“俗例相沿”,“官民交叹”⑥。本来就役繁丁重的陕西,甘肃一带,情况更见严重,这里
注释:
①张奎祥,乾隆《同州府志》卷十六,《艺文》,《碑》,《编审碑》。
②陈嗣良:光绪《曹县志》卷三,《赋役志》。
③《牧济尝试录》《编审议》。
④《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户政》五,《赋役》二,盛枫:《江北均丁说》。
⑤吴熊光:嘉庆《湖北通志》卷十八,《政典》一,《户口》,迈柱:《请丁随粮派疏》
⑥《朱批谕旨》,雍正二年九月十四日,山西布政使高成龄奏。
是“田连阡陌而载丁甚少”,“家无尺土而丁额倍多”,结果“有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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