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不事商贾,家重礼教,户重仁义,士重名节,人们“聚会则相欢,守望则相助,重儒雅而轻势力,存廉耻而羞苟得”,民间子弟间习骑射,高义勇(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第20—24页。)。尤曹、单地处鲁、苏、皖、豫四省交界,曾是白莲教长期活动的地区。虽自嘉庆十八年天理教起义失败后,清政府“查禁捕治,惩之甚严”,以后“此风渐戢”(《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93页。)。但继之而起的“大刀会即金种罩邪教,由来已久,虽经地方官示禁,根株总未能绝”(《山东教案史料》,第169页。)。因之,清政府称曹、单一带,“本系盗贼之薮”。
这时的山东,不仅有鲁西南的“盗贼之薮”,更有以冠县为中心的鲁西北的“难治之地”。冠县民俗:人多崇儒,男勤耕播,女勤纺织,“人多愚直,易于鼓惑自胜,自清末以迄今日,白莲教、青红帮、黄沙会、圣人道及各种神教名称不一,皆假借神道以聚徒结社,善男信女趋之若鹜”;冠县的地势:全境计分九区,而河北区“突出于河北清河威县之间。冠县百三十里,地势远隔,风俗攸殊,盗匪充斥,民教杂处,孤悬境外,隐然独立一小邑。控制既鞭长而莫及,治理又梗塞而不通”(《冠县县志》(一),第103页。)。不但义和拳在直、鲁、豫交界地区有着长期活动的历史;而且鸦片战争后,白莲教、黑旗军、习文教和长枪会又都在鲁西北及其邻近地区起义。这些起义相继失败后,残余部分仍分布在鲁西北及其附近各州县继续活动。他们虽然“不敢公开啸聚,却在民间私相传习,蔓延颇广”(《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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