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御前会议上宣读。而恽毓鼎则认为,“二十夜三鼓,江苏粮道罗某遣其子扣荣相门,云有机密事告急,既见,以四条进,荣相绕屋行,旁皇终夜,黎明遽进御,太后悲且愤,遂开战端。”(《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 》第l册:第49页。)这里恽毓鼎认为,“洋人照会”是五月二十一日由荣禄逞递慈禧的。《景善日记》则认为是五月二十四日,“由端王(载漪)、启军机、那阁学将各使适才致送之照会呈览,该照会竟敢请老佛立时归政,将大阿哥革职,仍请皇上复位。”(《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 》第l册:第67页。)同是一个照会,呈递时间与代呈官员记载如此矛盾百出,这不能不使人怀疑罗嘉杰转呈的“洋人照会”是否曾经递上清廷。
其二,“洋人照会”是谁在御前会议上宣布的。袁昶的《乱中日记残稿》认为,是“(荣)相出示同列”;恽毓鼎的《庚子日记》谓:“太后宣谕,凡四条。”(《恽毓鼎庚子日记》,《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50页。)但慈禧只念了前三条,最后一条,是在退值以后,询之荣相,才知是勒令太后归政。李希圣的《庚子国变记》则云,太后哭,出示罗嘉杰书示廷臣,李氏所记与恽氏略同,但并无其中某些细节。看来,在宣布洋人照会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上,记载也是纷纭不一。尤其是袁昶与恽毓鼎均为御前会议的参加者,按理说是不应该有这些自相矛盾的说法。
其三,“洋人照会”不见诸军机档册记载。清制,廷臣上书格式极严。内则王公大臣、六部九卿,外则将军督抚,方有递折之权,其余人员上书则须由都察院抄录代呈。但是,无论何项人员所递奏折,或代呈代递折件,均在军机档册中有所登记,并且注明有处理情况,即使是近支王公,或军机大臣亦不在例外。笔者翻阅了光绪二十六年的《上谕档》、《奏折奏片档》、《电报档》、《早事档》等各类登录档册,无论是大学士荣禄,还是端郡王载漪、军机大臣启秀等人,在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之间,均没有呈递任何折片。“洋人照会”的四条内容极关重要,荣禄、载漪及启秀等人,倘有代呈代递情事,例当于军机登录档中,有明确记载。说明罗嘉杰的所谓“洋人照会”根本就没有递到慈禧手中。
此外,荣禄在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写给叔父奎俊的书信中,曾谈及御前争辩情形。他做为重要的当事人,在此信中却未提及“洋人照会”,这一点亦应引起注意。
其四,“洋人照会”内容不见诸宣战诏书。如果说“洋人照会”是促使慈禧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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