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不变的。民间拳会组织,尽管在形式上与历史上曾反抗过清王朝的“异端邪教”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在流动不居的时代潮流中,它们的斗争目标毕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反对外来侵略成为压倒一切的要求,并在一个时期内使农民群众的反封建性黯然失色。不仅如此,在反对外国教会的问题上,甚至与乡团表现出某种程度的一致性来。正是拳会这一在现实斗争中的实实在在的特征,而不是它与历史上的秘密结社之间的那种似真若幻的联系,成为清朝官方决定其对义和团政策的出发点。
二
义和团运动在酝酿发动时期,斗争主要局限于山东,其规模声势都还未足以引起清朝中央政府的特别重视。清朝政府对人民反教会斗争,总的来看,仍然是从避免引发中外冲突和外交争端的考虑出发,对领导反教会斗争的民间结社采取了以镇压为主的政策。但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清朝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对以反对外国侵略为主要斗争方向的各支拳会所采取的镇压政策,也与以往对付秘密结社斗争的方针有所不同。它不是大规模的坚决的血腥屠杀,而是一种有限度的镇压,而且往往采取和平方式。在义和团运动兴起之初,清政府的义和团政策具体表现在甲午战后相继担任山东巡抚的李秉衡、张汝梅和毓贤对山东反教会斗争的民间拳会所采取的方针对策上。
甲午战后山东民间结社的纷纷兴起,自然引起了官方的密切注意,历任山东巡抚先后派出数批官员前往调查拳会的情况。调查报告表明,一方面,他们看到了拳会是农村平民对抗外国教会势力的欺凌,“望图自保身家”的组织;一方面,也注意到这些拳会不同于历史上以反清复明相号召的那些秘密会社。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同样有着深刻的民族危机感的山东官府,在甲午战后的一个时期内对拳会组织采取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特殊政策。
由于受中央政策的制约,同时也由于拳会反教会斗争的形式和程度的不同,山东官府的政策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会匪区别、惩首解从和改拳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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