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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民俗信仰与义和团运动的关系

时间:2007-3-10 11:01:11  来源:不详
义实际上是农民群众质朴生活的抽象化。它使义和团民们把自己的生活方式与外国侵略者及其走狗的生活方式对立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与之敌对的意识。另一方面,义和团的纪律并不是对民间禁忌的简单重复,它是从现实斗争的需要出发,对民间禁忌作了选择取舍,并加以一定程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之成为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以便起到协调内外关系,维持战斗力的作用。

但是,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形成的民间禁忌,不可避免地带有严重的封建性。这对于义和团的纪律又必然要产生消极的影响。辟如,民间禁忌认为妇女是不干净的,她们的不洁物与神灵的圣物是相克的,此种偏见反映到义和团运动中,就表现为对妇女的鄙视。义和团的“避妇人”,固然具有约束团民使之在妇女面前行为检点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是要约束妇女的行动,怕她们冲破义和团的法术。为此,义和团在天津就曾出令:“凡铺户居民之有妇女者,七日不可入市,七日不可立门外,七日盘膝坐炕上,足不可履地,七日不可梳头洗面,七日不可缠足”。(《义和团》丛刊第2册,第147页。)在义和团运动中,红灯照的地位很高,但这并不表明对妇女的尊重,而是因为义和团“尚畏秽物,红灯照则一无所忌”。(《义和团》丛刊第2册,第163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红灯照系妇女组织,她们本身有“秽”。此外,义和团用防止法术失灵来要求团众维持纪律也是不能持久的。当实战证明法术不能抵御枪炮的时候,这种约束便会失去效力,不贪财、不掳掠、不好色等戒条也就不可能始终如一地得到遵守。可见,受到民间禁忌深刻影响的义和团的纪律,虽然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它并不是也不可能是自觉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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