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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和谐思想的现代启示

时间:2012-2-19 20:24:32  来源:不详
是说在“道”之上还有“自然”实体的存在,而是说“道”的真实本性就是“自然”,这才是老子言说“道法自然”的真谛。

     在这样的“天下”视野之下,人、天、地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由“大道”所化生,并且都具有“道”的自然本性,那么人与天地万物就不存在像西方文化传统那样出现何为主宰的问题,而是本身即是不可分离的生存整体,有了自然界(天地万物)才有人的存在,没有天地万物就没有人的存在,而人与天地万物的存在都由“道”的存在所规定,所以《道德经》主张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它本或作“王亦大”,于考据、义理皆不可通,究其源流,当为战国时法家传本所致),由“道”的“自然”本性规定了人与天地万物的一体和谐关系。在这种天地万物一体共存的关系规范之下,人与自然界必须保持和谐共存的恒常关[注: 工关,明清税关,掌征收竹、木、船钞。因隶属工部管辖,故名”工关“。]系,即自然界(天地)从“大道”那里秉持了自然的本质属性,因此自然界提供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而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的长久存在,也必须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不能任意破坏自然界的生存基础和条件,二者不是对立的状态,而是互相依存的关系。道教的传统观念认为,如果不尊重“太上大道”,无视“自然”的永恒法则,肆意损伤天地自然的生存,就是违背了天地生存之道。《道德经》第十六章说:“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因此,“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意谓认识和了解天地万物的永恒法则叫做“明”,达到了“明”的境界者即是具有大智慧的人,这种智者能够包容一切,符合自然,最终与“道”相和,长久生存于世。当今的世界,由于人向自然索取过度,破坏了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关系,从而产生了众多的自然灾害,严重危及了人类自身的安全与生存,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注和担忧,回顾老子关于“天(自然)乃道,道乃久”的思想,对于今天的人类应具有极大的智慧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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