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或称而道之”之“称”、“道”,则本身即是言。言而有“物论”(诸多人之议论),有“物论”遂有“百家之学”,有“百家之学”遂有“百家往而不反”以至于“道术将为天下裂”。倡行不言之教的老子,乃是称说“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庄子·齐物论》)、“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庄子·知北游》)的庄子的先驱,而庄子“言无言”(《庄子·寓言》)以齐百家之物论,亦正是老子既已说过的“希言,自然”的应有之义。
3.即使主张不言,把这不言的主张说出来仍须得言。老子深知他所遭遇的悖论,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言其不言。不言是根本性的断制,对不言的言虽属不得已,却是在一个相对浅近的层次上。这用后来东传中土的佛学的话说,即是不言有着究竟的意义,而言则只是为达于究竟而采取的方便施设。《老子》五千言皆是为着传示不言之教而运用的权变之言,其或措辞“恍惚”、设譬相喻而“强为之容”,或遣词造语不拘常例而借重诠表的陌生化示人以“正言若反”。这类终于不落言筌之束缚的话语可谓真正的玄言,它在庄子那里被演迪为寓言、重言、卮言,从而又被称作不入“庄语”范畴的“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庄子·天下》)。老子依道施教还不曾诉诸“寓言”,但已有“重言”(借重为人们所信尚的贤哲之言而言)的使用,如所谓“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故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归之”(二十二章),“用兵有言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六十九章),“是故圣人言云,曰:‘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等。至于那些“恍惚”之辞、设譬之语、若反之正言,则皆可以“卮言”(圆通而不执守字面含义之言)视之。这类言说方式为老子所始创,它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常用语言由形式逻辑所赋予的措思圭角,让一种言外之意灵动地透示出来。词语的内涵与外延间的张力被引向某种极致,这样锤炼而出的语言固然别有审美价值,但它的主要功能则在于对心灵的启示。
4.标的在于不言的言必至于取超越常例的奇诡言说方式,这言终究为不言所笼罩,因而终是难以弥合由言所造成的老子学说的内在裂隙——言这一人为之文与“法自然”之道所导向的“复归于朴”的抵牾。倘要在终极意趣上消除这一扞格,唯有两条蹊径可供选择:要么彻底弃绝作为人为之文的言,返回自然之朴的浑沌;要么在根原处即认可言这一人为之文的必要,从而在质与文间寻求谛当的张力。第一条路是老子及此后的庄子之徒所着力一试的,然而对其不言之教的不得不言注定了这条路最终难以走通。第二条路是孔子及此后的孟子之徒所孜孜探寻的,其所奉行的教化在于“或默或语”(《周易·系辞上》)而“文质彬彬”(《论语·雍也》)。老子的“法自然”之道或可称之以“奇”,孔子的“依于仁”之道则适可以“正”称之。“或默或语”而“文质彬彬”的儒家义理显然更圆融些,但其在人间世的践行中往往流于乡愿而背离初衷,此时诚然有待彰宣儒门义理之本始[注: 含义 本始(元年:前73年 - 末年:前70年)是汉宣帝的第一个年号。汉朝使用本始这个年号一共四年。 相关资料 本始 汉宣帝 年号 汉朝 四年-benshi],却也分外需要以“复朴”为指归的道家作“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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