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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他的《西汉监察制度与韩非思想》一篇也提到:
今日民主国家无不采用多数决之法,而在汉代,固然有时也以多数人之意见为标准。(《孟武随笔》,[台]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民国58年版)
可见,萨氏倾向于认为中国历史上不存在多数决原则,也不存在民主观念,但有保留地承认多数决的存在。
此外,日知(林志纯)根据西方古典民主解读中国上古社会,将西周时代“国人”的干政方式称为“国人会议”,强调其中的民主性质(《〈春秋〉经传中的“国人”——试论古代中国的原始民主制》、《从〈春秋〉“称人”之例再论亚洲古代民主政治》,《中西古典学引论》,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这对于讨论先秦的多数决问题,也是可参考的视角。
以上各家,相对而言,我较认同梁启超的见解。我的简单看法是:中国上古(先秦)自不存在欧美式的近代民主政治(自由主义政治),甚至也没有形成古希腊、罗马式的古典民主政治;但若谓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过古典民主的观念乃至制度,则是可以成立的。而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我们仍能发现多数决原则的痕迹。
多数决观念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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