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无知无欲而又神识无穷的圣人、高人、真人、至人等等。庄子认为这种建立在神机之上的审美心理是创作高妙之作的前提。这种思想对于中国艺术史与美学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文学之境若从一般意义来说,是指天道与人生融为一体的形而上之精神本体。
不要以为老庄在故弄玄虚,其实,孔孟也是如此。儒家从先秦开始即奠定了以性与天道作为人生与天道相契合的精神本体的学说。比如《论语·公冶长》中记载了孔子弟子子贡的一段话: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孔子是一位真正的仁得与智者,他知道那种属于性与天道的玄思是不可多谈的,而具体的文章学问是可以传授的。《易传》的作者引述了孔子的话来说明这一点: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而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其神。(《系辞上》)
孔子在这里强调语言与意义既有矛盾的一面,即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一面,又强调有统一的一面,即言尽意的一面。处理好其中的关系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变而通之,鼓之舞之的目的,即使“神”即精神得到激活与传导。既然象中之意是言不尽意的,因此,君子要得到意必然要“观其象而玩其辞”,即从中表象之中获得欣赏之美感,领略其中的意义。
而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神”这个概念是最能说明文艺精神学的超验性质的。《周易·系辞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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