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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顺治朝土地清丈在徽州的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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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3:0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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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公正 程信杰 量手 戴元斐 画手 黄浩宝 书手 戴耸 算手 吴义(47)图正“即发纬税票付业主领赴该图册里归户”,与前票所载册里一“验明图正纬税印票”相合。其中“亩步时有更形,业主新旧不一,册里验明新票”等语说明,清丈后注重后续管理,地权转移后,册里跟踪归户。此号地“积一百八步五分五厘”拟税“五分四厘二毫七丝五忽”,符合休宁县万历上则地200步1亩的规定。 (5)《顺治九年婺源汪贵户跽业印票》: 婺源县为清丈事,照奉部院司道府明文前事,奉此遵行,督令各号公正丈量,取册申报在案,各号丈过田地山塘,合给跽业印票,付业主照证归户,供纳税粮,永为遵守。须至业票者。 十一都二图七甲业人汪贵,问字六百三十一号,东至程观田(大路),西至江家田,南至程观保田,北至程士高田。 今丈积步计田税四分九厘四毫坐落本都土名大流段 顺治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公正汪德瑞书、算詹时周 汪廷训 宋成茂(48) “跽业印票”就是清丈结束后由县衙颁发的归户票。顺治清丈是“照奉部院司道府明文”行事,公文逐级下传,至县“遵行”实施。丈量后由县衙颁发“印票”归户,目前所见仅在婺源县。所谓“跽业”,意指业主长跪接“票”,形象地诠释了专制社会的官民关系。婺源县顺治“六年奉文清丈地土”(49),至九年颁发“跽业印票”,可见县衙具体介入后清丈效率反而不高。 (6)《顺治十六年何万良户月字号归户票》: 二都四图遵奉县主明示:清丈田地山塘,今将本图丈过,原往字号,新编月字一千四百四十一号内土名后汶溪 应拟中则三十七步八分八厘 照则计地税一分五厘一毫五丝二忽(照旧额) 见业十七都六图三甲何万良户丁何志通合给信票,前赴该图册里对验字号、步、税,登册归户,上纳国课,庶无遗漏,以杜奸弊。仍执此票为据。 顺治十六年四月十一日 都正 李时□ 书 金文谏 图正 汪成奎 量 许尚相 画 徐正茂 算 程□圣 墨笔左批:“康熙五年五月十五日图正李云达对同讫”,右批:“乾隆十五年十图八甲何志通户丁圣修票讫。”(50) 该票载“原往字号,新编月字”,“往”为万历字号,“月”为顺治新编字号。康熙《休宁县志》载:“二都共六图,缺一、五,‘来暑往秋收’号,增五图补。新丈:‘荒日月盈昃辰。’”(51) 第三字原“往”,新丈作“月”。这里中地37步,拟税0.15152亩(注明照旧额),每亩合250步。“照旧额”就是与万历册籍登记数额相同。顺治清丈新编字号,但该号土地丘块不变,清丈计税就与万历清丈相同。通过墨笔批注可见,7年后的康熙五年,图正李云达“对同”,91年后的乾隆十五年,顺治户丁何志通虽不在世了,其名下户丁何圣修成为“的名”业主,土地仍归何氏子孙所有。在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情况下,顺治归户票仍是后世业主重新登记确认地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2.归户册 归户册为土地纳税册籍,如前引归户票所载,“丈量既竣,例应归户造册,递年输纳供税”。栾成显说:“所谓归户册,即是将同一业户所有的分散于不同都图、不同地点的各色田土,都汇集到该业户名下而攒造的一种土地文书。”(52) 徽州既有以图为单位的归户册,也有单户归户册。明清土地归户以图为单位,将业户散在各都图的所有田土归到业主名下,称作“归户亲供册”。安徽省博物馆藏《万历九年清丈二十七都五图归户亲供册》所载,有产业户110户,在本都及别都共占有土地3195亩有零。册载有总图土地数,米、麦两税数额,还有分户土地数和税额。 &nbs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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