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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苏督抚对地方的教化

时间:2009-7-24 13:43:18  来源:不详
之后,一年中报葬者三万余棺。苏州城西上方山有五通神祠,据说有求则灵,远近之人虔诚信奉,奔走如鹜,“牲牢酒醴之飨,歌舞笙簧之声,昼夜喧阗。”汤斌认定此祠“荡民志,耗民财,又败坏风俗”,于是亲莅该地,拆毁该祠,将“妖像、木偶者,付之烈炬,土偶者投之深渊”,并将所拆木材用以修理学宫、城垣。毁“淫祠”事件,与上述严禁旧俗陋习一样,本为江苏地方转移风俗之事,凭藉巡抚职权,发布禁止告谕即能力行,然汤斌深知民间信仰根深蒂固,非地方官一时举措即能奏效,且担心自己一旦去职必又死灰复燃,特奏请康熙帝“赐特旨严禁,勒石山巅”,并将此事在全国推行。汤斌用皇权的威严达到了永禁“淫祠”的目的,这是其“移风易俗行政的重要一环”,从而为他倡导新风、革除其它陋俗铺平了道路。当时江南因长期遭受重赋压榨和水旱侵袭,汤斌认识到民力凋敝,教化不易实行,于是连疏奏请改并征为分年带征苏松积欠,豁免遭受水灾的淮扬徐诸州县田赋,蠲免明万历时历次所加的九厘银等等。在汤斌的倡导和厉禁下,“风俗大变”。而后继者如张伯行、徐士林等都是汤斌式的人物,他们在苏州任上,所作所为与汤斌颇为相似,“可谓汤斌的继任者。”
  更有甚者,如两江总督于成龙,刚被任命,“即已廉得陋习数十事,比至,则揭之通衢”,要求所属官民革除。而江南闻于成龙简命,“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驺从,毁丹垩”,甚至“长干、朱雀、雨花、桃叶,旧时歌舞游乐之地,一旦阒寂如僧舍。奸人猾胥,各挈妻孥鸟兽窜”。还未上任,江苏境内风俗已大有改观。一到任上,于成龙就发布了一些整顿社会风尚的告谕,如“兴利除弊条约”、“弭盗安民条约”、“劝令节费谕”及“劝民节俭歌”等,惩刁顽,抑滥差、滥收,禁苞苴,革加派,禁奢侈,劝节俭等,数月之间,“政化大行。”可见,于成龙那种严惩不法,清廉节俭,实心爱民,政令必行,从而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形象已深入全国民众之心,也深深影响到两江地区,为他到任后转变风俗、治理政事提供了有利条件。又如赵弘恩,雍、乾之际任职两江总督,操守清廉,实力为公,后人把他任职督抚时的公文汇编为《玉华集》,其中有《两江示稿》计47道,这就是他任职江督三年四个月中对两江官民发布的告谕,藉此也可以观察到他是如何广施教化,整饬社会风俗,安定地方秩序的。
  汤斌、于成龙、赵弘恩如此,作为清王朝财赋“要区”的封疆大吏,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们也大都如此。“风俗美,为政者之教化行矣。”他们频繁发布告谕,惩治不法,禁止陋俗,激劝新风,以此转移风俗,努力形成官民的自觉行动,以收教化之效。
  
  四、重视学校教育,化导士子
  
  “学校者,教化所从出,将以纳民于轨物者也。”通过学校讲授儒家经典,对士子进行儒家伦理教育,实施封建教化,从而把他们的思想控制在封建纲常范围之内,达到所谓“君子履信思顺以事其上,小人亦皆乐循礼而耻犯法”的目的,最终都能安分顺从地接受清王朝的统治。因此,江苏督抚非常重视学校教育,而且这也是他们在地方的一项重要职责,“封疆大员并有化导士子之职。”
  江苏省学校由各府州县设立,分为府学、州学和县学,是实施儒家思想教育的主要场所,教育体系完备,称为官学。士子们在这里埋首苦读,为参加各级科举考试作准备。督抚任职后,对辖区的官学多能留心整饬。如江宁府学,顺治九年(1652),由第一任两江总督马国柱题请明代南京国子监就其地改建为江宁府学,并进行了整修,仍支学田租银以供祀事,得到允准;以后的数十年间,两江总督郎廷佐、于成龙等又相继重修;至雍正十三年(1735),两江总督赵宏恩又捐资二千五百两用于修治房屋,延聘学者,整修祭器、乐器,府学诸生则捐银一千三百两,“存典生息,岁时洒扫”,以历久远而生生不息。而苏州府学,自顺治十二年(1655)江苏巡抚张中元率属修葺后,几乎每一任巡抚都会对它进行修治。官学中,教官必须“文义明通”,方可训诲士子,选拔优秀,亦须秉公至当。但一部分教官“不谙文义”,更有甚者则涉私作弊,为此,督抚需会同专管文教的学政对所属教官不时进行考试,前三等“给凭赴任”,四、五等解任,学习三年后经考试合格再任职,六等“革职”。同时,督抚还要定期到官学课士,或课以经史,或课以诗赋,优者褒奖,以此劝勉士子,宣扬教化,使社会形成重教向学之风尚。
  清初,沿明之制,要求各地设置社学和义学,主要对贫苦孩童进行启蒙教育,专以“养蒙育德”。雍正十一年(1733),雍正帝下令由官府拨款在各省会创置书院。嗣后,各府、州、县也相继设立书院。江苏私学较为发达,固然与本省经济发达及重教兴学的传统有关,更与督抚的重视密不可分。如汤斌非常重视“兴学育才”,要求苏州城“内外及乡区村镇大约二十家以上者,设社学一处”,供八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本乡子弟入学学习,如“家贫无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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