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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顺治朝与康熙朝初期对《明史》的纂修--兼与香港大学何冠彪博士商榷

时间:2009-7-24 13:46:09  来源:不详
,但却做了手脚。杨椿原文为:“《明史》之初修也,在顺治二年,时……仿《通鉴》体仅成数帙。”[5](卷2)何博士引文先是砍去“仅成数帙”四字,以突出“仿《通鉴》体”即编年体;后文又硬说顺治时修成编年体《明史》,但“无论如何,这部《明史》‘仅成数帙’,篇幅不多”[10]。明眼人一看即知:杨椿原意是说顺治年间《明史》纂修成绩很小,更谈不上编纂成书。而经过何博士这样腰斩史料,两处包装,不但所谓“编年体”似乎有了着落,就连“仅成数帙”也解释成《明史》修成,只是“篇幅不多”。然而,《明史》如果真的修成,怎么会仅仅“数帙”呢!为了自己的一个立论,竟然如此舞弄笔端,似乎不大值得。

在《明史》未完成定稿之前,顺治、康熙时期的纂修文稿应当如数保存于明史馆;杨椿作为雍正年间参修《明史》的史官,应当看得到官方此前的纂修文稿。因此,杨椿所说的“仅成数帙”是可以确信的。但“仿《通鉴》体”的说法,不过是杨椿翻阅“数帙”遗稿而产生的主观印象。顺治二年开设明史馆后,没有任何史料表明官方曾经议论和规定过体例问题,说顺治时纂修《明史》采用“编年体”、“《通鉴》体”或别的什么体式,都是没有根据的。当时的《明史》纂修官傅维鳞,自称他“所纂不过二十余年,止类编实录,不旁采,工无庸多”[4 ](《叙传二》),反映了明史馆内敷衍拖沓的情态。这种不下工夫、随意抄略的“类编实录”,只能是史料不像史料、撰述不似撰述的废品。按顺治初的政治背景,史馆中满洲掌权官僚并不关心《明史》的实际纂修,降清的汉官惴惴不安,惟恐触及忌讳,“止类编实录”乃明史馆的敷衍塞责、拖延观望之策,虽外形类若编年,实际并无体例可言。因此,顺治朝不仅没有修成编年体《明史》,而且根本没有采用“编年体”的意念和规定。

(二)顺治朝是否有过纪传体《明史》的议修和编纂

《编纂考》一文还断言,顺治朝“纪传体《明史》的编纂,不可能迟于顺治十二年才开始”[10];《杂考》一文也如斯写道:“顺治二年(1645年)开馆纂修《明史》。但初时编纂仅系编年,及成书后,才改用纪传体重新编纂。”[9 ]这其实也是从《北游录·纪闻》下“《明史》成,止编年。范文程阅《二十一史》,谓编年未尽,仍另撰”的后半句发挥出来的。该文首先利用顺治十二年朱之锡的上疏当做旁证。这件上疏,笔者上文已经提到,主要是请求清廷着手搜集明季史料,理由是当初“开馆纂修《明史》,因天启、崇祯年间事实散佚,参考无凭,遂致停搁”,这对何冠彪的论点本无帮助。但是,其《编纂考》中却解释说:“疏中所谓纂修《明史》‘停搁’,相信指的是编年体《明史》完成而至纪传体《明史》未编纂的时候。”[10]这不但是巧文曲解,而且将己意强加于古人。请问:朱之锡既然明白指出“事实散佚,参考无凭”,又怎能修成编年体《明史》?因此,“停搁”只能理解为半途而废,无成书可言。与朱之锡同时上疏请修《明史》者还有汤斌。诚如《编纂考》一文所引,汤斌在申述《明史》编修方法时,确是按纪传体的思路展开的。但是,这件奏疏能否当做顺治朝纂修纪传体《明史》的证据,至少还必须认真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朱、汤二人的上疏是在什么背景下出现的?第二,奏疏引起了什么反响,其结果如何?

顺治十二年正月,清世祖鉴于“水旱相仍,干戈未息”、“灾变未弭,时艰莫救”,发出“广开言路,博询化理”的谕旨,令群臣上疏进言,并声称,“一切启迪朕躬,匡弼国政者,所言果是,即与采用;如有未当,必不加罪。毋得浮泛塞责,负朕求言至意。”[2](P693)于是引发约三个月间群臣纷纷奏事,涉及时政甚广,诸如吏治、军务、国计民生、擢用人才等等,无不有所进言,甚至提出修改投充法、减轻“逃人”处置、恢复多尔衮王爵等极其敏感的建议,也有提出纂修两朝圣训、设立起居注制度之类的奏请,这些在《清世祖实录》有详细记载。朱之锡、汤斌关于纂修《明史》的上疏亦在此种背景下“应诏陈言”[12](《汤斌传》),并非清廷专有一项议修《明史》的举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汤斌去世之后,汪琬为之撰《墓志铭》,提到这次上疏时写有“时方议修《明史》”字样,乃是事隔三十多年后的模糊、影附之词;其他记述汤斌生平之文若有相同字样,亦属于转相抄录,其致误来源如一,皆不足为据。然而,为何这个讹误不被时人察觉?思忖其因,是康熙十九年之后出现朝野议论《明史》义例的热烈情景,深入汪琬等文人学者之心,他们又不了解汤斌上疏的真正起因,遂无意中造成联想性笔误。何冠彪明知顺治十二年清廷的举动是“广开言路,博询化理”,但却接连突出地强调“‘方议修’的《明史》”、“顺治十二年所议修的《明史》”是一部“纪传体《明史》”,此乃将朱之锡、汤斌个人的“议修”行为,偷运到了清朝官方的头上。

顺治十二年,清廷根本没有“议修《明史》”的旨意,朱之锡、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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