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志》、《临安志》并于各章节之前写有“序赞”,悉依《史记》体例。到了明代,志书增写“序赞”已相当普遍,成化年间,篡修的《新昌县志》把“题以事主,事以题完,名为小序以冠之”作为“凡例”。明万历修撰的《会稽县志》所作的序赞,更具以下特色:一是考。考证事物之历史,溯以渊源,订证前志之讹误;二是评。评论事物之臧否,提出自己的主张;三是述。概述事物之缘由,彰明事物之因果;四是议。议一事物与它事物之关系,揭示事物之弊端;五是导。倡导有利于民生的策略,引导吏治者为民着想。上述五点表明《会稽县志》中的序赞在深得《史记》论赞的要旨外,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延伸了论赞的作用。
历代修志者仿效《史记》的体例,是因为司马迁创造性地从本纪、世家、表、书和列传五种不同的体例来记载复杂的历史,看似各有分工,实则又有内在的联系。分开来看,每一篇都可以单独成文;合起来看,可以显示一定历史时代的全部社会内容。这种写史方法,不仅使于考见各类人物的活动情况及各类典章制度的沿革源流,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先河,并成为历代封建王朝修“正史”的典范。此后,以《史记》为母体,便产生了包含它本身在内的二十四部,三千二百四十三卷正史。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道:“司马迁创立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体例,后之作史者递相祖述,莫能出其范围”。唐刘知已在《史通》中评纪传体史书曰:“纪以包举大纲,传以委曲细事,表以晋列年爵,志以总结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隐显必赅,洪纤靡失。”由于《史记》具有严密科学的体例,成功地记载了上自黄帝下迄汉武三千年间自然和社会的各方面情况。有通合古今、包罗万象而又分门别类,科学编排的综合记述特色。这种体例对于记载一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志来说是适用的、可取的。章学诚就认为:“史体纵看,志体横看,其为综核一也。”“志乃史裁”、“志乃史体”。因为史志有这种基本一致的方面。所以“迁、固极著作之能,向、歆尽条例之理”的“史家所谓规矩方圆之至”,就应该作为修志“规矩准绳,不可忽也”。章学诚还提出了“志属信史”、“为国史取裁”、“方志乃国史要删”、“方志乃一方全史”的主张。故有清一代,方志学大兴,作者纷起。即是一些学者、考证专家也参与了主修方志的工作。由宋至今,千年之间,保存的方志将近八千种,共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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