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苏联出兵中国东北:目标
隋代手工业前后期生产重
隋代手工业前后期生产重
宋代东南与西北市场差异
金代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
清代中期(公元1726—1
关于金代东北与中亚关系
三十年代左翼文学·东北
三十年代左翼文学·东北
略论晚清东北乡约
最新热门    
 
隋代东北亚形势和炀帝耀武三征高句丽

时间:2009-7-24 13:46:51  来源:不详
,百济更成为中国文明东传日本的孔道。新罗则设置郡县,其文字、甲兵一同于中国。南朝陈时有新罗僧玄光法师,从天台宗三祖南岳慧思学习法华经,同智顗一起名列南岳门下28大弟子之一。[7]玄光学成回国授徒,门下弟子也不少。隋朝时,又有高句丽释波若,于开皇十六(596)入天台山从智顗学天台宗教义,“以神异闻”,但学成后没有回国。[8]朝鲜半岛与日本各国也派遣留学生、学问僧来隋朝学习,他们“好尚经述,爱乐文史,游学于京都者,往来继路,或亡不归”。[9]隋炀帝为此在鸿胪寺专门设馆,聘请名僧,“教授三韩”,[10]“训开三韩方士”[11]。隋文士杜正蒇所著《文章体式》被学人号为“文轨”,传入高句丽、百济,“亦共传习,称为杜家新书”[12]。中华文化不断地向东北亚诸国传布,到隋唐时已形成与汉字为载体的东亚文化圈。

  但朝鲜半岛诸国的矛盾冲突一直很激烈。公元5世纪时,高句丽联合新罗,百济联合倭国,在半岛曾进行了长时间的争霸战,倭国曾派兵渡海,以任那国为据点,与百济组成联军向北推进,结果被高句丽好大王击败。公元562年,新罗吞并了任那,将日本势力逐出了朝鲜半岛。高句丽的势力推进到半岛南部,进一步统一半岛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又与新罗交恶[13]。高句丽甚至想西联东突厥,与东突厥划分势力范围,以安抚西北契丹、靺鞨之众。高句丽在成为东北亚最为繁盛强大国家的同时,也处于各种矛盾的中心。

  中国南北朝分裂对峙时,朝鲜半岛也三国鼎立,各国都结交与国来牵制敌手,利用各种机会建立自己的霸权。时南朝文化优于北朝,故百济、新罗及倭国多往南朝朝贡。高句丽与北朝接壤,故向北朝朝贡多,但也常渡海通使南朝,北魏曾多次在海上擒获高句丽派往南朝的使者,但除诏书责让外,并不能阻止高句丽向南朝朝贡。南朝亦有意与高句丽、百济往来,用以牵制北朝。高句丽曾阻止百济与北朝通使,为此百济曾请求北魏攻打高句丽,遭拒绝。其时的中国南北朝统治者和朝鲜半岛对立三方都希望对方长久的分裂,以求自已的发展与安稳。而隋统一中国,必然打破几百年来的东北亚地缘政治秩序。

  二、句丽谋求地区霸权及其与隋朝的政治冲突

  高句丽立国五百年来一直在四面拓土扩张,隋时高句丽北面的靺鞨有7大部落,各有酋长,不相统一,常遣使朝贡中原,并南下侵寇高句丽。高句丽王征讨不过想招抚他们,但力不从心。高句丽西面的契丹、奚、霫和西北面的室韦等游牧民族也互为雄长,难以驯服。其中契丹有8大部落,而以大贺氏最强,《辽史·太祖纪》追溯契丹先世出自炎帝,但现代语言学已确认炎黄子孙的汉族属汉蒇语系,从语源上看与东北亚及蒙古草原各族阿尔泰语系民族并无语族亲缘关系,所以契丹自封炎帝之后只是自吹而不确切。其时契丹的文明程度也较奚、霫诸部要低,最为“无礼顽嚣”。与契丹同族类的室韦文明程度更低,民众贫弱,分为5大部,不相总一。所有这些部族皆依附于东突厥,启民可汗置官吐屯设总领他们,并得到隋朝的认可,高句丽对此当然很不高兴。

  高句丽谋求东北亚地区霸权的野心不仅使百济、新罗恐慌,而且不见容于隋朝。隋建立后,东北亚诸国都关注中原局势的发展,争相朝贡,想借助隋天子的威权为自已谋取好处。如高句丽王汤在北周武帝扫灭北齐后即“遣使朝贡,武帝拜汤上开府、辽东郡公、辽东王”。至隋文帝“受禅,汤复遣使诣阙,进授大将军,改封高丽王。岁遣使朝贡不绝”[14]。不甘落后的百济王余昌也遣使朝贡,被封为“上开府、带方郡公、百济王”[15],与高丽王汤平起平坐。东北亚各民族也纷纷主动向隋贡献方物,据《隋书·高祖纪上》:

  开皇元年(581)秋七月庚午(二十三),靺鞨酋长贡方物。冬十月乙酉(初九),百济王扶余昌遣使来贺,十二月壬寅(二十七),高丽王高阳遣使朝贡。

  开皇二年(582)春正月辛未(二十七),高丽、百济并遣使贡方物。十一月丙午(初六),高丽遣使贡方物。

  开皇三年(583)春正月癸亥(二十四),高丽遣使来朝。五月甲辰(初七),高丽遣使来朝。五月丁未(初十),靺鞨贡方物,八月丁丑(十一日),靺鞨贡方物。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