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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中的唐代胡商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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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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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未也。”更极意言之,加至五百千。胡人曰:“此宝价直一千万。”遂与之。《原化记·魏生》载:魏生拾到一块奇石,胡商求购,“生遂大言,索百万。众皆怒之:‘何故辱吾此宝?’加至千万乃已。”这些记载形象地说明胡商并没有因为唐朝人不识珠宝而进行价格欺骗,反映了他们的商业道德。珠宝买卖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行业,胡商凭借丰富的珠宝鉴赏知识从事此业。大部分胡商能够在合乎行规的基础上,光明正大地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这是商业文化的基本特征。而唐朝人看到的是胡商所获得的巨额利润,而不注意这种利润的获得是否遵守事先规定的契约,即其合法性。在他们的文化观念中,追求高额利润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在他们的农业文化逻辑里,重利必然轻义,将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这就是两种文化的差别和冲突之所在。所以,在唐朝人眼里,胡商注定是惟利是图、重利轻义之徒,这种偏见是自身文化所固有的。当然,在胡商里,惟利是图的个案是存在的,但他们不是主体,不能以偏盖全。 《太平广记》所记载胡商在唐朝的活动充满传奇和神秘,虽然缺乏制度性和理性资料,但是,只要透过虚诞的外表,我们仍然可以梳理出一个大致的脉络,勾勒出胡商在唐朝经商活动的概况。随着对唐朝历史研究的深入,《太平广记》的史料价值必将得到更好地利用和开发。上一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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