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元朝的特性·蒙元史若干
南北朝的散官发展与清浊
魏晋南北朝的盗墓之风与
元朝的特性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清朝的满蒙联姻
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
十六国北朝的五德历运问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辽朝的头下制度与头下军
最新热门    
 
宋朝的乡役与乡村“行政区划”

时间:2009-7-24 13:47:14  来源:不详
通民户不能享受到的好处,在帮助政府催收赋税或逐捕盗贼时,还可以从中勒索一些钱物。

  对于普通百姓——中下等主户和广大客户而言,那些充任乡役的豪强大户简直就是恶虎豺狼。宋朝许多史料记载了乡役人的这一形象。如,司马光《涑水记闻》卷2载,里正在督促赋税时,“临[乡户]门,捕人兄弟父子,送县鞭笞,血流满身,[乡户]愁苦不聊生”。再如李觏《直讲先生文集》卷30江镐墓志铭和桂万荣《棠阴比事》卷上,都记载了陵州仁寿县一个姓洪的“里胥”,在担差服役时,“利邻人田,绐之曰:‘我为若税,免若役。’邻喜,划其税,归之名于公上。逾二十年,且伪为卷,茶染纸,类远年者,以讼”。南宋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3《催租行》一诗,鲜活显现出里正(役名实为保正)在催税时勒索民户的情形:

  输租得钞官更催,踉跄里正敲门来。
  手持文书杂嗔喜:“我亦来营醉归耳。”
  床头悭囊大如拳,扑破正有三百钱。
  “不堪与君成一醉,聊复偿君草鞋钱。”

  耆长之役,也因具有某些“职权”,故有“不愿替罢,致久任本村,多端搔扰”者[35]。保甲制被应用于乡役制后,担任乡役保正长也拥有一些“职权”,并可藉此侵凌贫弱。有关保正压榨普通民户的情况,史例很多,诸如恩州有保正“在村恣横,号‘截道虎’”者[36],房州保正竟至于“顽猾健讼,侵人田园,夺人牛马,官司莫能治”[37]。还有保正副依凭他们的一点“职权”,坑害百姓,侵吞政府救济物品的事件,“保正、县胥相为表里,贿赂苟行,则有以一户而获数十千者;嘱托不至,则有候伺累日而财得百馀金者”[38]。下面的记载,更表明类似情况,上揭并非特例:

  一县之大,周围数百里,知县不能亲历,赈粜之法,必须付之胥吏,付之乡官,付之保正。方其抄札,人丁之多少,得赂者一户诡而为十户,一丁诡而为十丁;不得赂者反是,其抄札蓄积之有无,则得赂者变殷实为贫乏,不得赂者亦反是。[39]

  由于巡检等官员的纵容,一些“奸民”“凿空入词,文引才出,则计会公吏、耆长之类,追扰执缚,殆同重囚。”[40]可见耆长是有一些特权的,故而乡豪大户会交结、贿赂他们。[41]

  由于乡役人作为乡村半行政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及其相关职责,使得他们借助于政府的权威资源,在乡村社会中拥有较多的法外职权。那些“因徭为吏”的乡民往往“执事而受赇”[42],骚扰、侵害百姓的现象是较多的。综合上述,“官中催科吏如虎”,或者说“公家门前吏如虎”,是乡役人在广大乡户心目中的一种主要的形象。[43]这在《名公书判清明集》卷3《赋役门》中,有更多的实例可以举证,兹不赘述。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就上举诸例来看,这些乡役人所做的非法害民之事,均非皇权、皇权延伸的州县行政“授权”的范围,无一不是非法乱纪的行为。

  我们再来分析乡役人的社会角色。担任乡役的民户,宋朝国家制度规定,一般须是富有多丁的乡村“豪富之家”(实际上多为乡间富民形势户),其社会角色更近似于傅衣凌先生所界定的“乡族势力”:既具有浓厚的血缘性因素,更因地缘性因素而存在于基层乡村之中,兼具“公”和“私”两个系统的色彩。[44]乡役人正好处于两者的交汇点上,换言之,他们处于国家政权和乡邻民众之间,有时执行国家政权的管理功能——征派赋役,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等,有时则为了应对国家的不合理指派等,而在州县行政和乡邻民户之间,采用一些上瞒下欺的手段,在控驭和整合乡村社会秩序过程中,起着实际的、国家行政权力所不能达到的治理效果。

  一般而言,中国传统帝制时代,汉唐中央行政以乡官的形式设治于县以下的领域,唐宋以降,由帝制中央政府设置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大都只至县级为止,县以下的秩序整合,多半依靠乡族势力和准行政性质的乡里保甲等。显然,中央集权极欲扩张的赵宋王朝,在县政和乡民之间,一般不会出现绝对的“权力空隙”。这是因为,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国家,王朝在控驭乡民方面,在获取国家机器赖以存在和发展运行的赋役来源方面,非但不会忽视乡民这一庞大的群体,恰恰相反,反而会给予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乡民的稳定,是帝国大厦的根基;一旦紊乱,往往会给王朝以毁灭性打击。那么,就两宋而言,中央政府究竟采取了怎样的管理方式,将征派赋役、管控乡民的国家功能(包括教化劝谕功能)发挥出来的呢?是明确在县级行政以下,有意识地设置了诸如乡里、耆管、都保甲(乃至团、队、社)等如同路、府州军监、县的行政管理层级,还是在形式上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