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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军费开支、筹措与管理问题研究(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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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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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二年和东汉和帝元兴元年人口最多,分别为59594978人、53256229人。因为我们是从总体上考察当时军费情况的,故可将二者相加取其平均值,即(59594978+53256229)÷2=56425602人(注:如果是分阶段考察,我们完全可以将史书中所记的数据一一考论。此处只作总体考察,故从略。)。按照人口学理论,男性与女性人口大致相当,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一般原理,和政论家晁错在指出汉初赋役繁重时所讲的“今农夫五口之家,服役者不下二人”[7](卷24《食货志》) 的说法。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各项收费科目应该交费的人数。 交算赋的人数。约为总人口的2/5,即56425602×2/5=22570241人。 交口钱的人数。我们可根据上述15~56岁之间的42个年龄层次,即每个层次人数为22570241÷42=537387人。再依据人口学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原理,根据儿童7~14岁有8个层次,即可确定要交口钱的人数为537387×8=4299096人。 交更赋的人数。以黄今言先生考证的服役年龄23~56岁(注:黄先生在《秦汉军制史论》第56页详细考论后结论:“秦汉时期服役者的起、止役年龄,几经更易。大致上说,秦代的始役年龄以十五岁为起点,免老年龄通常为六十岁。西汉建国之初,服役者起、止役年龄,一依秦旧。但到汉景帝二年,便改为年二十始傅。昭帝之时,又定为年二十三始傅,五十六岁免老,并从此逐渐形成为汉代的定制。”)为准,期间34个年龄层次,但我们还要考虑已经从军的约1000000人口和免役的官吏人员120285人(注:《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样实际每年需要交更赋的人数为537387×34-1000000-120285=17150873人。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上述数据,大略测度一年常规军费收入。 算赋:22570241人×120=2708428920(钱)。 更赋:17150873×300=5145261900(钱)。 为军费筹集的口钱:4299096×3=12897288(钱)。 总额为:2708428920+5145261900+12897288=7866587108(钱)。 但需要说明的是,此78余亿的军费收入是以汉代人口最盛时计算的,由于各个时期的人口数量不一,军费收入自然会有所波动,一般情况下肯定要比此少一些。此外,这些费用是依靠地方郡县政府收缴上来的,考虑到要调动地方收取费用的积极性,和地方也要维持一些军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可能要给地方郡县提留一部分,这样收缴上来的实际钱数就没有这么多了。考据《尹湾汉墓简牍》所记东海郡向朝廷呈报的上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一岁诸钱入二万万六千六百六十四万二千五百六钱。一岁诸钱出一万万四千五百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一。[20](P78) 说明确实如此,上交比例为145834391÷266642506×100%=54.69%,这样国家实际掌握的实际军费收入7866587108×54.69=4302236489.36(钱)。故与前述《汉书·王嘉传》曰“都内(大司农)钱四十万万”,和桓谭《新论》中所言的“百姓赋敛,一岁四十余万万”吻合,占国家120万万财政总收入的1/3。即便是这样,史书仍然常记载,有时大司农钱尽,“不足以奉战士”,不得已而采取一些非常规的办法筹措军费。
(二)非常制征收项目 秦汉时连年大规模用兵,常常造成国库空虚、军费不足。因而,在各个不同时期,采取过若干特殊措施,以弥补军费的短缺。 1.算缗钱。这是对工商主征收的一种特殊性税收。据《史记·平准书》载: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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