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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府兵简点及相关问题研究——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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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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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应该退役,但蒲昌府并未接到蒲昌县的牒文,故未予处理,于是刘文伯逃走。蒲昌府遂牒蒲昌县查询,蒲昌县证实此事,并在今年正月接到州使的“覆白”后,正式下牒文给蒲昌府。由此可见,卫士入老,须经所在县司的团貌予以确认,再经州府核准,县乃牒军府,军府才准其退役。吐鲁番阿斯塔那83号墓所出《唐独孤酉丰等官兵破除残文书》[37]第5行某人旁记“年六十老”,据文书上下文,此人身份当属卫士,其年60入老,理应退役,故属破除之列。该文书缺纪年,同墓所出有唐先天二年(713)的文书,其年代应大致相当。可见,入老卫士一般不再服役。 日本宁乐美术馆藏吐鲁番出土《唐蒲昌府承帐、隨番、不役、停番等名簿》存18行文字,兹摘录其中数行如下:[38] 4 人 承 帐 及 隨 番 11 人 入 六 十 14 人 侍 丁 15 人 五十 停 番 本件缺纪年,但首尾押缝均有“玉”字,此“玉”实即开元二年任蒲昌府折冲都尉的王温玉,文书年代当在此年。[39]其中“承帐及隨番”人数存6行,估计有30多人,“入六十”人数存2行,“侍丁”人数存1行,“五十停番”人数存2行。此处“承帐”与“隨番”并举,说明二者乃并列关系,不过,“承帐”之意究竟为何?笔者不解,存此以俟方家。所可注意者,文书除记“入六十”之人数外,还记有“五十停番”的人数。所谓“五十停番”,其意当指卫士年满50,即不再番上。按县令每年亲自貌定的“五九”之中就有“四十九”一项,朱雷先生曾指出,唐朝前期虽然几次下诏要免除50岁百姓的课役、兵役,其实并未真正实行,但在许多临时性的蠲免上,往往以年“五十”为界限,故重“四十九”,以防人“增年入五十”。[40]卫士年50即停番,或许与此有关,同时也与他们进入老年阶段、身体状况走向衰弱不无关系。与此相似的另一件文书《唐蒲昌府番上、不番上等名簿》,[41]其第6行存“四人入”三字,后缺当为一“老”字,第9行存“六人五十”四字,后缺当为“停番”二字。据此可知,折冲军府在登记所属卫士番上与不番上的名簿上,对“入六十”与年“五十”之卫士都要特别注明,其根据显然即是来自县司每年一次的团貌,这充分反映了军府与地方行政机构之间的密切关系。 既然每年都有不少卫士入老,那么对他们的简退也应每年都在进行。蒲昌府卫士刘文伯年已入“六十”,但军府并未接到蒲昌县的牒文通知,故未对他的简退作出处理,于是刘文伯采取了逃走的方式。如果对“入老”卫士不是每年都在简退的话,刘文伯实没有逃走之必要,蒲昌府也不会询问蒲昌县其“入老”之情况。上文已经指出,唐代府兵的点入与简出是同步进行的,对成丁之人的点入,实际就是为了弥补“简退”、“简出”之后的缺额。当然,府兵缺额之产生,除此之外,还有卫士战死、逃亡、没落及因功得到提拔等多方面的原因。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所出《武周天山府下张父团帖为新兵造幕事一》[42]记张父团一次补充新兵就达119人之多,说明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府兵缺额之数是比较大的。至于史载府兵“年月渐久,逃死者不补”,[43]那已是府兵制日趋瓦解之事了。既然对府兵的简退每年都在进行,与之相应,对成丁之人的点入,也应如此。换言之,唐代府兵的简点是每年一次。当然,这属开元六年以前的制度。 据《通典》卷29《职官十一》折冲府条载:“每岁十一月,以卫士帐上于兵部,以候徵发。”又《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记:“每岁十一月,以卫士帐上尚书省天下兵马之数以闻。”折冲府每年都要把卫士帐上交兵部,兵部据之掌握天下兵马情况,这说明卫士帐每年可能都有一定的变化,而府兵之每年一简点,正是这一变化的重要体现。又《唐令拾遗》军防令第十六条载:“诸卫士各立名簿,具三年已来征防若差遣,仍定优劣为三等。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讫,仍录一通送本卫,若有差行上番,折冲府据簿而发之。”有关卫士三年以来征防、差遣之名簿,也是每年都要制作,并分送本府、本卫,这些都与府兵“每年一简点”之制是吻合的。 诚然,府兵的简点与民户的户籍、户等有关,所谓“揀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44]即是有关府兵简点的法律规定。但三年一造户籍与定户等,并不表明府兵也是“三年一简点”。吐鲁番阿斯塔那42号墓所出《唐永徽元年(650)后西州某乡户口帐(草)》[45]存16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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