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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府兵简点及相关问题研究——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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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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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也前后彼此衔接。又据敦煌所出籍帐,赵玄表是“开元九年帐后奉其年九月九日格卫士十周已上间放出”,王万寿则是“神龙元年全家没落,开元九年帐后奉其年九月九日格卫士没落放出”,显然,“卫士十周已上间放出”与“卫士没落放出”,俱属此次所颁格文的内容。唐朝前期曾多次下达放免卫士的诏令,《唐大诏令集》卷11载高宗弘道二年(683)《大帝遗诏》称: 永徽以来入军年五十者,并放出军;天下百姓年五十者,皆免课役。 中宗神龙元年(705),韦后为收买人心,曾上表请百姓年22成丁,58免役,中宗从之,韦后被诛后,又复旧。[54]玄宗先天二年(713)正月,睿宗下诰称: 其天下卫士,取年二十五以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频经征镇者,十年放出。[55] 不过,诏、诰毕竟是临时性的措施,并非常制,故开元八年(720)二月所发敕文仍称:“役莫重于军府,一为卫士,六十乃免,宜促其岁限,使百姓更迭为之。”[56]尽管如此,格文“卫士十周已上间放出”的规定,还是能在先天二年正月睿宗诰中寻到些许影子,即诰中所记“十五年即放出,频经征镇者,十年放出”,格文可能就是来自对此诰文内容的修订。 按开元六年宋璟等奉敕修律令格式,次年三月奏上,律令式仍旧名,格曰《开元后格》。开元九年所发简点府兵的格文,与开元七年所修之《开元后格》当存在一定的关联。仁井田陞先生系“三年一简点”之制于开元七年,恐怕也是考虑到了该年唐朝对律令的修订。据上揭敦煌所出籍帐,郭思忠在开元九年被点为卫士时正好21岁,符合唐朝“成丁而入”之规定,而杨守忠被点时年24岁,其成丁年在开元六年,他在成丁年及以后的两年都未被点为卫士,似乎暗示这几年并未进行府兵的简点。前揭吐鲁番所出《唐开元五年(717)后西州献之牒稿为被悬点入军事》记献之于开元五年末被定远道行军大总管阿史那献判补为盐泊都督府的表疏参军,开元九年时,被西州官府悬名点入军府。此事也说明开元六、七、八年并未进行府兵的简点。由此联想到《唐会要》卷72府兵条所记玄宗开元六年五月廿七日的敕文:“诸折冲府兵,每年一简点,至时,所司条奏。”试问玄宗颁发此敕的用意何在呢?如所周知,武周以来,由于战争频繁,大量百姓为避役纷纷逃亡,卫士或战死、或逃亡、或没落,以至“年月渐久,逃死者不补”;与此同时,与府兵简点关系密切的籍帐也出现了混乱、松弛的现象。[57]这些都必然导致府兵“每年一简点”之制走向崩坏。府兵简点之制不能照常进行,势必影响府兵之员额及战斗力。在此情况下,玄宗于开元六年颁发此敕,实际上是对已往旧制之重申,试图通过重申旧制来挽救已趋崩坏的府兵制度。只是在旧制无法推行的基础上,才被迫作出调整,故在该年下敕要宋璟等修订律令格式。开元七年三月修成之法律条文,可能就涉及到对府兵简点时间的调整,即改“每年一简点”为“三年一简点”。应该说,仁井田陞先生系“三年一简点”之军防令文于开元七年,还是很有道理的。开元九年沙、西二州据格简点卫士,这已是不争之事实,而开元七年初距开元九年正当三年,与“三年一简点”之新规定完全吻合,易言之,开元九年是唐朝对府兵简点时间做出调整后的第一个简点年,体现了唐政府为挽救府兵制所作出的努力。沙州杨守忠、西州献之在开元六、七、八年未被点为卫士,到九年却被点入军府的事实,一定程度也证实了这一变化和调整。 为进一步说明府兵简点时间问题,笔者据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关府兵情况的记载,作一《唐代卫士情况一览表》如下:(注:《文书6》指《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6册,其余类同;《籍帐》指《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表的制作,仅限于有明确纪年、卫士身份肯定并记有其人年龄的文书(不包含三卫及折冲府下级军官),且卫士所在地区也局限于沙、西二州,因而难免挂一漏万,以偏概全。不过,窥一斑而见诸貌,由沙、西二州卫士的简点,一定程度还是可以反映出当时全国的情况。其次,唐朝前期府兵点入的年龄虽曾有过变化,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以21岁作为府兵点入的固定年龄,故本表所推定的成丁年龄以21为准。 唐代卫士情况一览表
文书年代
姓名
籍贯
年龄
成丁年
干支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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