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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ю.M.卡里斯亚查:《论亚细亚生产方式》,苏联《历史问题》1966年第2期第95—96页。
② 《苏联对古代近东史的研究》第104、112页;阿甫基耶夫:《苏联对古代东方史的研究》(1917—1957年),《史学译丛》1958年第2期第23页。
③ 苏联《古代史通报》1952年第4期第172—173页,1953年第2期第233页。转引自苏联《历史问题》196年第11期第67页。
④ 久梅涅夫:《近东和古典社会》,译文载《史学译丛》1958年第2、3期。
⑤ и.д.阿姆辛《A.и.久梅涅地院士著作中的古代世界社会经济史》,载《古代世界社会经济史问题》一书,莫斯科——列宁格勒1963年版,第14—17页。
⑥ 狄雅柯夫、科瓦廖夫主编:《世界古代史》,莫斯科1962年版,第60、80页。
两类型论虽是50年代提出来的,实际可溯源到30年代。久梅涅夫早在30年代的手稿中,就涉及到后来两类型论的部分观点①。两类型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30年代古代东方封建制说的拥护者。两类型论的提出,可以说是古代东方封建制说与奴隶制说两个学派长期调节器合的产物。它吸收了奴隶制说关于古代东方是奴隶制社会的基本主张,同时又保留了封建说关于自由农民是古代东方社会生产劳动主要承担者的观点。
应该承认,两类型论的提出,对于冲破两阶段论的陈旧历史模式,促使人们具体研究古代各国、尤其是古代东方各国的历史,有着一定的作用。但它又搞了一个新的历史模式,强调古代东方和古代希腊罗马奴隶制社会走着两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实际是向历史的二元论、朝亚细亚社会特殊形态论倒退了一步。无怪乎在60年代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第二次大争论中,苏联一些主张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说的学者,几乎一致抨击斯特鲁威而称赞久梅涅夫。我国主张古代东方封建说的同志,也肯定两类型论“不自觉地触及到了问题的本质——古代东方三是走着与古典世界大不相同的发展道路”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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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и.д.阿姆辛:《A.и.久梅涅地院士著作中的古代世界社会经济史》,载《古代世界社会经济史问题》一书,莫斯科一列宁格勒1963年版,第1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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