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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唐宋之际经济政策研究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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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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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唐宋之际,大致是指从中唐(公元8世纪中叶)开始,中经五代十国,延至北宋(公元11世纪)的这段时期,前后大约300余年的时段。从20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外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变化之巨如不亚于、也是仅次于春秋战国之际,此点几成学界共识。早在19t0年,日本京都学派的领军人物内藤湖南发表长文《概括的唐宋时代观》(《历史与地理》9—5,译文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册,中华书局,1992年),认为唐代是中国中世的结束,宋代是中国近世的开始,揭开了唐宋变革期讨论的序幕。此后宫崎市定着重从社会经济变迁方面,丰富了内藤湖南的学说,其主要观点集中反映:庄《从部曲到佃户》(同上书,第五册)这篇长文中。自1945年二战结束后,京都学派的上述观点受到东京学派的持续反驳,他们认为宋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终结,是中世社会的开始。这两大学派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互相诘难,将唐宋变革期这个学术论题突现在学界面前。1954年,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在《论韩愈》(《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0年,第332页)一文中即已指出:“综括言之,唐代之史可分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的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特别是近20年来,关于唐宋变革期的讨论日见激烈,吸引了政治史、思想史、学术史、经济史等众多学者的参与。 汉唐是同质社会,都以自然经济立国;宋明亦是同质社会,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工商业特别是城市经济和海外贸易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加之自晚唐以降,契约租佃经济取代中古田制经济;经济重心从黄河流域加速向长江流域、特别是向东南沿海地区转移,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长期运行在大陆帝国轨道上的汉唐王朝至宋代开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向海洋发展的趋势。工商业文明因子的生长和向海洋发展路向的出现,相对于农业文明来说,都是与自然经济对立的异质因素。正是这些异质因素在农业社会中的成长,使得宋明社会与汉唐社会区别开来,诸如汉唐以门阀世族为主体的贵族政体,至宋演变为以士大夫为主体的官僚政体;汉唐时期以奴婢、部曲为代表的贱民阶层向平民阶层转化;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的地著体制向迁徙自由的流动体制转变等,均是其时代变化之最著者。笔者曾就《唐宋之际农民阶级内部构成的变动》(《历史研究》1982年1期)、《唐宋之际土地所有制关系中的国家干预问题》(《中国史研究》1985年4期)等作过一些初步研究。笔者近年申请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一《唐宋之际经济结构变迁与国家经济政策的互动关系研究》(02AJL008),拟从经济和体制层面,探讨唐宋变革的深层原因。本文拟对20世纪以来唐宋之际经济政策的研究状况作一回顾,下面按土地政策、赋役政策、工商业政策、专卖政策和外贸政策依次展开。
一、土地政策研究 唐宋之际土地政策的演变,包含均田制的瓦解、不抑兼并政策的出台、官田私田化政策的推行以及土地买卖合[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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