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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四川州县田赋征收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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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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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征粮(升) 全国|8496523.00|4712900|24730450|3.47 浙江|517051.51|85520|2667207|5.32 北平|582499.51|353280|817240|2.01 福建|146259.69|665|977420|6.69 江西|431186.01|79050|2585256|6.18 湖广|2202175.75|138766|2323670|1.12 广东|237340.56|5320|1044078|4.42 河南|1449469.82|556059|1642850|1.51 山东|724035 .62|773297|1805620|3.56 广西|102403.90|1869|492355|4.83 山西|418642.48|707367|2093570|6.69 陕西|315251.75|676986|1236178|6.07 四川|112032.56|325550|741278|9.52 云南|/|18730|58349|/ 直隶应天府|72701.25|11260|320616|4.56 松江府|51322.90|107496|1112400|23.77 苏州府|98506.71|63500|2746990|28.53
资料来源:《续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
从各地亩均征粮数的比较可以知道,除苏、松二府最高,分别达到28.53升/亩,23.77升/亩外,位于第三的便是四川:9.52升/亩,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数(3.47升/亩)。
四川营山县、泸州、蓬州的亩均征粮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数,但营山、泸州低于四川平均数,蓬州与之持平。这几地均为川中丘陵地区,其农业状况位居四川中游,土地不腴不瘠,尚且能达此数,成都平原的情况便不言自明,必定高于9.52升/亩。
浙江、湖北等地均为中国历代产粮区,其劳动生产率也较高,而四川的亩均征粮数能高于此二处,其原因不外有三:第一,四川自然条件好,土地肥沃,水利发展,尤其成都平原;第二,四川有深厚的农业文明历史基础;第三,四川认真贯彻执行了明太祖轻徭薄赋,恢复生产的政策。在明初短短的一段时间里,人丁兴旺,洪武以后,四川人口持续稳步增长。经过185年,到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人口增长了114.89%。[15] 人口的迅速增长,使大量土地得以复垦,因之农业经济迅速发展。
虽然明中央政府所定科则为官田5.3升/亩,民田3.3升/亩,但其制定不是以农业发达地区为依据,而是以绝大多数地区能够达到的水平为依据,所以科则是可以在“薄赋”原则下有所变动的。对于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其耕作技术及劳动生产率较高,粮食亩产量可以达到较高水平,因此可在“薄赋”的原则下制定一个高于5.3升/亩、3.3升/亩的科则,四川便是如此,亩均征粮额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国家的贡献相对其土地额则为较大。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为例,列表如下:
表七:明初四川田土、人口、实征米麦占全国的百分比
——|四 川|全 国|四川占全国的百分比(%) 田土(顷)|112032.56|8507623.68|1.32 人 口|1466778|60545812|2.42 实征米麦(石)|1066828|29442350|3.62
资料来源:《大明会典》卷17、19、24
四川以占全国1.32%的土地,2.42%的人口,交纳了3.62%的米麦,正是得力于每亩科则较高,从而对国家的赋税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明中期赋役征收的变化
明初政府恢复小农经济的努力收到了显著效果,经济出现兴盛景象。但自英宗始,由于土地兼并的加剧,导致田赋收入日益减少,国家陷入财政危机之中。《续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载,世宗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霍韬奉命修《大明会典》,上疏云:
“洪武初年天下田土8496000顷有奇,弘治十五年存额4228000顷有奇,失额4268000顷有奇,是宇内额田存者半、失者半也。赋税何从出,国计何从足?……若湖广额田220万,今存额23万,失额196万;河南额田144万,今存额41万,失额103万,失额极多。”
明中期全国土地失额几近一半,湖广、河南等行省失额大大超过存额,这种状况最终导致了“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16] 据《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从洪武至隆庆历朝的夏秋两税米麦额呈下降趋势:洪武时32278983石,永乐时3182402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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