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
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
唐前期的太子问题及其政
清代刑案中记录的蒙汗药
清代前期的官商
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
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
清代的“家人”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
最新热门    
 
清代前期地权分配的南北比较

时间:2009-7-24 13:51:31  来源:不详
权的农户与执有田皮产权的永佃户一视同仁,其实严格说来,永佃户是根据产权来耕作,十分接近自耕农的身份,并非一般主佃对立的概念。
二、从实证资料仔细计算土地分配
上面的分析充分说明,各地区的租佃率不能作为衡量地权分配不均程度的指数,并非所有的佃农都是没有田产的农户,有些人实质上很接近自耕农,占田规模甚至比真正的自耕农还大,所以我们需要计算新的指数来衡量各地区的地权分配。这种计算工作必须从农户实际占有土地之详细统计开始,幸而近年来有很多明清时期的地籍档案出现,可供吾人使用。
大体而言,这时期的地籍资料有两大系统可供我们进行这种计算工作。这两大系统的资料性质不完全相同,以之为基础做统计分析各有利弊。
一套资料是各地方政府单位所保存的鱼鳞圆册。鱼鳞册是当年土地实地丈量后登记的地籍资料,它的好处是,除山地的面积是估计而得,田、土、塘均为实测所得,统一是240步为一亩登记在案,未经折算手续,即是所谓的“实亩”。其次,鱼鳞册是产权归属的正式依据,民间若有田产买卖或产权转移,双方都要查证当地的鱼鳞册。田皮产权是产权的一部分,故册上将田骨与田皮的所有人姓名一并登录。我们可以依册上资料将永佃户挑出,对地权分配之统计作必要的修正。研究者过去都忽略了此点。另一方面,使用鱼鳞册的资料有几个不利之处。第一,鱼鳞册的资料是“从地”,每一号田地依次丈量,然后登录在案,做为此号田地今后转移时的产权证明。研究者如要统计地权分配,必先进行“归户”的工作,也就是将同一业主名下的田地一块一块加起来,求其田产总额,这项归户工作是十分烦琐费时。第二,鱼鳞册上每号田地都有一张田图,记载四至及各边丈量步数,若境内有三百号田地就要有三百张田图,所以不能太厚,只能每一个小地方单位一本鱼鳞册。这样,以鱼鳞册为土地分配之样本就有样本过小之嫌。也因为包括区划太小,若干业主在境外占田,这无法完全归户。又因为境外占田多出于大农户,故求得的地权分配集中的程度往往有偏低之嫌。
另一套地籍资料是登录在黄册、实征册或编番册上的统计。明代编造的称黄册,每十年编造一次;清初编造的称编审册,每五年编造一次。这类资料是所谓的“从户”地籍资料,不是一块田一块田的登录,而是按业主姓名登录,每户业主只登录其田产总额。因为是从户登录的资料,研究者在使用时就不必进行归户工作,可以直接使用,省事很多。又因为当初地方政府在编造黄册或编审册时,在归户的手续过程中已将每名业主境内境外的占田统统计算在内,所以没有漏列境外占田所造成的偏差。不过,这类地籍资料对于地权分配之研究,也有些毛病。黄册及编审册当初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征收田赋租税才编造的,在归户的过程中为了要使税负公平,便将不同等级的田地统一折算成一个纳税单位,通称之为“税亩”,换言之户籍资料中的土地面积单位不一定都是实亩。明清两代折算税亩的公式不同,造成了两种相反的偏差。明代将田地分为十三等级,分别使用十三个不同的折算率;最高一级是30步为1税亩[1]p167,1实亩折成8税亩,最低一级是500步折为1税亩,1实亩等于0.48税亩。13等级田地的不加权平均折算率是一实亩折算成2.39税亩。一个地区的实际平均折算率如何则视该地区良田与劣田的实际分布权数如何而定。众所周知,明代政府倾向于多收田赋,地方官吏受了很大的压力,尽量将民田多评定为上等,所以各地的田地总额有普遍偏高之嫌。这一点从全国田地总额上可以大约看出点端倪。根据天启年间的《明实录》,1620年至1625年间平均民田总额是744万顷[2](p200,380),但是到了清代顺治18年(1661)民田总额就降为549万顷,这并非全然由于圈占旗地及战乱导致人民抛荒农田所致。抛荒田地之复耕工作到康熙初年已大体完成,此后清政府还不断推动垦荒并开拓国土,然而到了乾隆18年(1753)田地总额才上升到735万顷,还没有达到天启年间的数额。清代的折亩公式相反,折亩总额低于实亩总额。按其公式,田1亩就算1亩实田,不再折算,地1亩则折实田0.738亩[2](p271),折算办法简单,而且差额较小,如果假设本区田与地各占一半,折算结果是税亩比实亩将少13.1%;我们在此不妨假设良田不一定都集中在大农户手中,地权分配之统计偏差不大。
在研究此问题而撰写本文时我们只能将就现有的资料,有什么就用什么,表1及表2是河北省获鹿县康熙五十年及五十五年编审册的资料;表3及表4是安徽休宁县康熙五十年及五十五年编审册的资料;表5是浙江省遂安县雍正六年的实征册资料,在时间上前后差距很小,不妨视为同时期的实况。以后我们还要追加江苏长洲县下廿都廿图的资料,做为参照。该批资料取自鱼鳞册,时间是康熙十五年,相距略长。这批资料有田皮产权的某些记录,十分有用,可供我们比较与参考。
三、从吉尼系数看地权分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