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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陕西折博务的政府购买职能

时间:2009-7-24 13:52:06  来源:不详
是把开展地方行政管理与设立折博务同步进行的,有的甚至还提前进行。

这时,陕西地区的折博务总数达到了十四处。宋徽宗时,陕西路的府州军总计三十四处,[26] 则设有折博务的州军占了41%。

如前引薛向所言,商人是沿边军需粮草的主要来源,而是否设有折博务又对于招徕商人有直接影响,无折博务之处则“商旅未行”。这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但结合折博务长期存在且随着疆域的开拓不断增设来看,这个机构在陕西沿边地区军需粮草购买中的作用似不可小觑。

解盐钞的发行定额最初为每年一百六十六万贯,元丰元年(1078)提高到二百三十万贯,“永为定额”。其中除用三十万贯供群牧司买马外,其余的二百万贯“应副籴买粮草”。这些盐钞是“从三司印给空头文钞,差人管押赴解盐司交割。本司却给付陕西沿边州军,召客人入中书填。”[27] 有时是由经略安抚司交给折博务。“其籴买钞,令三司依限发付经略司,从本司支赴逐州军折博务书填。”[28] 盐钞价格在各折博务有所不同,由中央统一规定,如下表就是元丰二年(1079)规定的钞价。尽管在实际执行时,盐钞的发行量未必限于定额,价格方面中央也未必控制得了,但这些数字至少反映了一种制度状况。



元丰二年陕西十四折博务盐钞价格表[29] 

州 军| 东 盐| 西 盐
延州、庆州|六贯一百五十八文|五贯六百文
环州、保安军|六贯五十八文|五贯五百文
原州|六贯三百八文|五贯六百文
渭州、秦州、通远军|六贯二百五十八文|五贯五百文(渭州五贯六十文)
德顺军|六贯二百八文|五贯五百文
镇戎军|六贯一百五十文|五贯五百文
熙州|六贯|五贯二百文
河州|五贯七百文|四贯九百文
岷州|五贯九百文|四贯一百文
洮州|五贯六十文|四贯八百文


顺便说一下,北宋时,河东晋州也设有折博务。从有限的资料来看,晋州的折博务主要是矾的销售管理机构。矾是河东特产、也是宋朝重要的禁榷专卖物资,其生产由煎矾务管理,其销售则由折博务负责。欧阳修说:“晋州折博务,元定年额钱一十六万余贯,自来许客人入中紬绢丝绵见钱茶货算请生矾。……后至景祐四年,三司为客旅并不入银绢见钱,只将茶货入纳,遂额定令客人每年于晋州折博务入纳茶一十万斤,在京榷货务入纳见钱五万贯文。”“逐年入得茶货,充备河东路并、汾等十余州军支折和籴。”[30] 宋仁宗和宋神宗时,都曾实行过沿边地区入中粮草,用矾结算。不用说提供结算的机构就是折博务。“河东,矾为利源之最。”[31] 矾的禁榷专卖对当地政府购买的支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晋州折博务的职责定位主要是卖矾为河东筹措籴买资金,间或提供沿边入中粮草的结算服务,这与解盐司较相似,而与主要直接从事购买交易的陕西折博务略有不同。

限于资料的匮乏,陕西折博务与转运司及州军的关系、折博务的购买实施方式等重要问题尚不十分楚。但通过上面的论述,或可大体明了陕西折博务的沿革、性质、职能等。总而言之,陕西地区设置的折博务大致出现于北宋中期,具体说为宋仁宗庆历年间,先有九处,宋神宗熙丰年间增为十四处。在性质上,陕西折博务属于中央派出机构。其职责定位是以解盐资源为依托、以陕西沿边地区的禁军为补给对象、执行军需粮草物资的购买任务并销售解盐钞筹措籴买经费。陕西折博务的出现,反映了北宋在沿边军需粮草的购买补给管理体制上,变革原先主要依靠转运司代理之旧观,部分地改由中央派出机构来直接管理的制度安排取向。

高度中央集权下的分散管理,是宋朝财政体制的基本特点。转运司逐步地方化,以及转运司的权利渐遭收夺分割,实际上都是集权与分权矛盾运动的产物。集权的方式,一是把所有权利收归中央,二是把本来一个机构可以胜任的事务,分由若干机构承担。其结果,既造成了政出多门,又加剧了各机构的责任不确定性,进而需要更多的机构。正如范祖禹所言:“朝廷既委转运使副以一路财计,而不信其所言虚实,必遣郎官然后可信。是使诸路使者人人有不自信之心,每遇阙少,则倚望朝廷遣官会计,愈不任责。”[32] 陕西折博务的出现及其长期存在,正是此矛盾运动的一个例证。

注释

[1] 参见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第147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第415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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