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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陕西折博务的政府购买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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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0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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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三六。 [3]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四。 [4] 《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 [5]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 [6]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三。 [7] 《长编》卷二三八熙宁五年九月丙午。 [8] 《长编》卷一七O皇祐三年二月己亥。 [9] 参见袁一堂《论宋代便籴》(打印稿)第15-19页,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5年。 [10]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所载略同。 [11] 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宋史》卷八七《地理志》。 [12] 《长编》卷五一咸平五年二月己卯。 [13] 《长编》卷一二二宝元元年九月辛酉。 [14] 《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 [15] 《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六至七。 [16]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又见《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正月壬寅,但文字不如前者。 [17]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三九至四O。 [18] 《长编》卷六O景德二年五月。 [19] 《宋会要食货》二三之四O;《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 [20] 《长编》卷一七五皇祐五年十月壬子载:“诏三司:自今京师百万仓、左藏库、都商税务、榷货务、东西八作司、文思院、事材场、南北作坊、店宅、曲院、内香药库、裁造院、作坊料物库、西染院、陕西折博务、解州盐池、缘边便籴粮草、诸茶场榷货务、转般仓、米仓、银铜坑冶场、盐井监,仍旧举官监当。其余场务课利不及七万贯者悉罢之,令有司选差人。从宰相陈执中所奏也。” [21] 《长编》卷二五一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22] 《长编》卷二三八熙宁五年九月丙午。 [23] 《长编》卷二四六熙宁六年七月甲辰。 [24] 《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 [25] 《宋史》卷八七《地理志》载:“洮州,唐末陷于吐蕃,号临洮城。熙宁五年,诏以熙河洮岷、通远军为一路,时未得洮州。元符二年得之,寻弃不守。大观二年收复,改临洮城仍旧为洮州。” [26] 《宋史》卷八七《地理志》。 [27] 以上皆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九。 [28] 《长编》卷三一一元丰四年正月辛丑。 [29] 本表内容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九。所谓“东盐”、“西盐”是指解盐的流通区域,详见《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 [30] 《欧阳修全集·河东奉使奏草》卷上《论矾务利害状》。 [31]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 [32] 《宋朝诸臣奏议》卷一O七范祖禹《上哲宗乞以封桩钱赐户部及诸路转运司》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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