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荒政与劝分:民间利益博
宋朝社会与中华文明
宋朝西北经济开发的动力
宋朝政府购买的资金调拨
宋朝的物价变动与计赃论
宋朝的政府购买制度
20世纪宋朝职役制度研究
最新热门    
 
宋朝制定政府购买预算的基本依据

时间:2009-7-24 13:52:13  来源:不详
运与只运不籴两种主张的斗争。
宋朝因运输的问题而购买,首先表现为受交通技术和运输方式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如天圣五年(1027)十一月,司封员外郎王湛言:“广南西路每年上供钱八万贯,近令收买银货上京。”广西之所以要把上供的现钱买成银货这样的“轻赍”,就是因为自南疆跋山涉水地把铜钱运到京师极端困难。“盖缘自远州用小船般运至桂州后,合成纲运,逐次别差纲官,舟船人丁牵驾艰阻,动乃数日,方得至全永州交纳。彼中又别差人船,至过重湖江淮,方得到京。”[4](食货37之11)运输的问题,在军需物资需求浩繁的北方三路地区尤其突出。河北尚可以通过黄河和御河开展一些水运,而河东、陕西,只能靠陆运。特别是陕西,“西路回远,又涉碛险,运致甚艰。”“京西运粮,每名六斗,用钱四十贯;陕西运粮,民间倍费百余万缗,闻之骇异。”[7](卷175《食货志》)其运费之高昂似并不亚于古人形容的“十钟致一石”(《左传·昭公三年》杜预注“六斛四斗”为一钟)。熙宁七年(1074)三月,“泾原路经略使王广渊言:自渭州至熙州,运米斗钱四百三十,草围钱六百五十。诸处阙厢军,若差倩义勇之类,骚费尤甚,必大失生业。”[3](卷251)
即使河北,其水路运输也多半只是用于其本路内部的调拨,从其他地区向河北运送粮草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总的数量却很有限,主要还是因为运费过于高昂。如熙宁八年(1075),曾有动议调运江淮漕粮百万石往北京、澶州,经计算运费约需三十七万贯,只得作罢。[3](卷265)
宋朝的运输问题还表现为劳役制剥削等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的弊端。北方“措置陆运,或用铺兵厢军,或发义勇保甲,或差雇夫力,车载驮行,随道路所宜。”[7](卷175《食货志》)差发、雇佣、支移是政府组织军需粮草运输的三个主要方式。
差发的役使对象有百姓也有兵卒。淳化五年(994),柳开知邠州时,见州县“调民送军储环州,岁已再运,民皆荡析产业,而转运司复督运。民数千人入州署号诉,且曰:力所不逮,愿就死矣。……今农蚕方作,再运已劳,老幼疲弊,畜乘困竭。”[3](卷35)庆历四年(1044)五月,知制诰田况言:“所谓搬辇劳弊者,自西事以来,鄜延一路,犹苦输运之患。卞咸在鄜州,欲图速效,自鄜城、坊州置兵车,运粮至延州,二年之内,兵夫役死冻殍及逃亡九百余人,凡费粮七万余石,钱万有余贯,才得粮二十一万石。道路吁嗟,谓之地狱!……议者欲令商旅入中,可以不劳而致。”[3](卷149)
雇佣的对象多是百姓,若真和雇,价格不菲。如元丰四年(1081),河东路转运司调民夫一万一千人随军。“一夫雇直约三十千以上,一驴约八千。”自绛州运枣一千石往麟州、府州,“每石止直四百,而雇直乃约费三十缗。”当时京西路转运司又调民夫三万,往鄜延运粮。“其本路程途日支钱米外,转运司计,自入陕西界至延州程数,日支米钱三十、柴菜钱十文,并先并给。陕西都转运司于诸州差雇趁乘人夫,所过州交替,人日支米二升。”[7](卷175《食货志》)时间长了,政府肯定难以维持这样的雇佣开销。
由于差发和雇佣弊病过多、负担过重,沿边地区粮草运输最经常的办法还是支移。所谓支移就是令百姓缴纳赋税时,“移此输彼,移近输远”,是宋政府强加于百姓的一项额外负担。“支移本以便边饷,内郡罕用焉。”“陕西、河东用兵,民赋率多支移。”因此在沿边地区几乎属于经常性的徭役。有时百姓支移之远甚至达千里以上。宋哲宗时,规定陕西各等民户的支移标准,“以税赋户籍在第一等、第二等者支移三百里,三等、四等者二百里,五等一百里。” [7](卷174《食货志》)
支移对百姓构成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危害之大并不亚于差发。因而许多有识之士主张以和籴取而代之。如庆历年间范仲淹说:“臣窃见陕西数年以来,科率百端,民力大困,州县督责,不能存济。兵间最为民患者,是支移税赋。转般斛斗赴延州、保安军,山坡险恶,一路食物草料时常踊贵,人户往彼输纳,比别路所费三倍,比本处州县送纳所费五倍。害民若此,实非久计。臣等欲乞朝廷指挥都转运司体量,关辅今来灾旱,民力困乏,如边储有备,其二税与免支移。并边上入中斛斗,大段价高,出却京师见钱银绢万数浩瀚,亦令相度权于次边州军入中,所贵减得官中贵价。既次边有备,则每遇事宜稍慢,可以退那军马于次边就食粮草,既稍苏民疾,又不误军期。如此守边,庶为得策。”[13](卷下《奏乞免关中支移二稅却乞于次边入中斛斗》)
&nbs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