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佣二十日 草六十捆
五亩 渠接
东与鸟?(接) 南与……(接)
西与六月盛??(接) 北与吾移?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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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15“春开渠事门”,第495—496页。
②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8“烧伤杀门”,第292—293页。
③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15“渠水门”,第503页。
④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15“催缴租门”,第490页。
《天盛律令》规定一迁溜管辖一百户,本文书一迁溜只有五十四户,另一文书6342号一迁溜管辖七十九户。看来一迁溜一百户仅是政府原则规定,具体每一迁溜管辖的户口可能视当地居民点的情况而定,可以少于法律规定户数。
文书中虽有残损和难识字,但可知五十四户共缴纳三十六石六斗三升七合半,其中杂粮二十九石三斗一升,麦七石三斗二升七合半,知共有耕地二十九顷三十一亩。佣为五十四人,即每户一人,未计共多少日。草二千九百三十一捆,也合于地亩数。这五十四户又分成五十三户和另外一户。因有些文字不清,尚不知五十三户和另外一户的区别,他们纳粮数的总和与开始的记录相符。
实物租税是西夏农户纳税的主要形态,和中原地区一样,是占支配地位的农业租税形态。而劳役也是西夏租税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渠道修整、保护和管理等。由于西夏的货币不似中原地区那样发达,因此黑水城文书中都是实物租税,少见货币租税。由上可见,西夏黑水城的农业租税是固定税制。
三 人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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