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进讨,反为所败”,后来元政府招募盐徒,才将它消灭[168]。后一种情况的例子是元末浙东的方国珍,他虽然曾参与反元斗争,但很快就变节降元。
在阶级斗争风暴中,盐徒中间有着不同的政治态度,这是很自然的。盐徒包括两种身份截然不同的人,一种是豪强大姓,一种是贫民下户。豪强大姓从事私盐贩卖,既与封建国家有矛盾,但又往往与官吏相勾结,互为奸利。他们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可以起来反抗官府,但其根本的阶级利益是与封建王朝一致的。因而他们在阶级斗争高潮中不是坚决与元皇朝站在一起,便是在参加起义后动摇变节。而一般贫民下户出身的盐徒,除了少数受蒙蔽参加反动阵营一方外,绝大部分则是农民起义的坚决参与者。
结 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元代,盐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封建国家之所以能够获得巨额的盐课收入,主要是由于它严密地控制了盐的整个生产过程和运销过程。
封建国家对盐业生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它对劳动力的严密编制,是它对盐业生产实施严密控制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封建国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并强迫生产者承担沉重的封建义务,从而保证了对全部生产物(盐)的占有。而全部生产物(盐)的占有,又正为国家控制运销过程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无论在商运商销方式下,或是官运官销方式下,盐的销售都具有国家专卖性质,只是在程度上两者有所差别。
盐的产销过程是封建国家对盐的生产者(贫苦盐户)和消费者(广大群众)进行残酷剥削和掠夺的过程。因而,这一过程必然日益加深封建国家与盐户和广大群众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多种形式。当它进一步深化时,便激发为武装斗争。
盐的产销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矛盾是封建社会基本矛盾——地主阶级及其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方面。而它的深化,反过来又大大促进了这个基本矛盾的尖锐化。
注释:
① 《元典章》卷二二,《盐司人休买要盐引》,沈刻本,第57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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