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元史》卷九四,《盐法》,第14页。
[99] 《元典章》卷二二,《新降盐法事理》,第32页上。
[100] 《元史》卷四一,《顺帝纪三》,第3页上。
[101] 《元史》卷四一,《顺帝纪三》,第4页下。
[102] 柳贯:《嘉兴盐运分司纪惠颂》,《柳待制文集》卷九,第24页。
[103] 《元典章》卷二二,《设立常平盐局》,第23页上—25页上。
[104] 《元史》卷九七,《盐法》,第5页下。
[105] 《元史》卷九七,《盐法》,第5页。
[106] 刘敏中:《益都路总管李公去思碑记》,《中庵集》卷二,第3页上。
[107] 世祖晚年(至元二十六—三十年间),全国盐产为一百七十余万引(见第一部分第一节),此时盐价为每引中统钞一锭,盐课收入应为一百七十余万锭。至元二十九年,“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万八千三百五锭”(《元史》卷一七,《世祖纪一四》,第14页上)。以此计算,盐课占“天下所入”57%—60%左右(我认为这里所谓“天下所入”并非全部财政收入,而是财政收入中的钱钞部分,不包括实物。从下面元中叶的数额可以证明这一点)。元中期的财政收入只有文宗天历二年有记载,计钞九百二十七万七千八百锭,粮一千余万石,此外有币帛、金、银、丝绵等项(《元史》卷三四,《文宗纪二》,第25页上)。同一时期盐课收入为七百六十六万余锭(《经世大典序录·盐法》,《国朝文类》卷四○,《四部丛刊》本,第21页上),盐课应为财政收入中钱钞部分的十分之八左右。
日本井ノ崎隆兴说:“至元二十六年度盐课二百万锭,和至元二十九年的总岁办额相比,占67%强。……到元中期以后,盐课收入常占财政收入的七八成,这是可以断定的。”(《元代の竹の专卖とその施行意义》,前引杂志,第146页)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他的结论是不很准确的。
[108] 参看本文第一部分第一节:《盐业生产的一般情况》。
[109] 《元史》卷九四,《盐法》各有关记载。
[110][113][118] 王沂:《傅梦臣淮漕使遗爱诗》,《伊滨集》卷一,《四库珍本丛书》本,第16页上。
[111] 《元史》卷九七,《盐法》,第24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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