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汉唐时期西域栽培水稻疏议 |
|
时间:2009-7-24 13:53:15 来源:不详
|
|
|
史书上所记的汉唐西域“焉耆、龟兹、疏勒、于阗”,谷有“稻粟菽麦”或“土多稻粟麻麦”。就不仅仅指的是当地土著居民的物产,而是也包括当地的军屯、民屯、犯屯田里的物产,故水稻栽培也就在其中了。从现在西域地区栽培水稻的分布情况来看,仍然摆脱不了历史的影子,现在西域栽培水稻的地方有:地处天山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缘的阿克苏地区、塔里木盆地西部的喀什地区、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缘的和田地区,以及地处天山北麓的准噶尔盆地西南部的石河子市、奎屯市、吉木萨尔一带,伊犁河上游的伊宁市、塔城地区的额敏河流域等等(已出中国当今版图的地方在此不叙)。其中以阿克苏地区所产的水稻最为著名。而这里正是汉唐时期的重点垦区,汉代姑墨国、龟兹国即在此地。这说明阿克苏地区栽培水稻是有其历史源渊的。唐朝政府鼓励垦区种稻、分配耕牛的政策,在西域其他垦区能否推行,但在安西都护府驻地龟兹(今库车)和北庭都护府驻地(今吉木萨尔)、疏勒(今喀什)、焉耆等地肯定是推行过的。因为这里不仅是汉唐时期的重点屯垦区,而且是汉唐时期的水稻栽培区。现在这些地方仍然是西域水稻的主产区,这说明汉唐时期西域屯垦区内一定有水稻栽培,且具一定规模。生活于上述地区的土著居民不但栽培水稻,以稻为粮,屯垦于上述地区的内地军民也栽培水稻,以稻为粮。同时,内地军民还把内地先进的生产工具与技术,比如犁、耕牛、筑坝修渠、凿井技术等等带入西域,与当地土著居民共同开发西域、建设西域,保障祖国领土完整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结语 由于文献史料对西域栽培水稻记载不详,考古发现在此方面的资料甚少,目前尚不能对汉唐时期西域栽培水稻的历史状况有一个比较完整、客观、公正的评价,题既为“疏议”,也只能就笔者所见资料,举案几条议议而已。此乃一孔之见。实属抛砖引玉,敬请方家教正。 (此文载《农业考古》2005年1期) ——————————————————————————————————————————————— (1)柳洪亮:《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版、336—337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