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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型募兵试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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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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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口,冀州尤甚”。[15]流民问题,实质上是土地问题,他们同土地结合是农民,若同土地分离则成为流民。因丧失土地而流亡者,自西汉武帝开始到东汉末季,一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是沦为“奴婢”和“徒附”。两汉时期,归豪强地主役使的奴婢、徒附不少。武帝时通过“告缗”,“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16]成帝时“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畜奴婢”。[17]东汉光武帝虽然多次免奴为良,但到后来仍然“奴婢千群,徒附万计”。[18]徒附即客、佣一类的身份,有似封建地主的“私属”或“附 庸”,当时豪强地主除了用奴婢耕作外,更多地使用客、佣。所谓“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多规良田,役使贫民”,都是富人假予贫民以田而役使之的一般性记录。徒附的身份,虽略高于奴婢,但其社会地位仍很低下。 三是成为城市中的无业游民。《潜夫论·浮侈》说:“今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下,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脱离土地后的农民,一旦流入城市之后,有的投靠富商豪民,寄命衣食,而绝大多数则是“虚伪游手”,“浮食”于市。 社会上这些流民、奴婢、徒附和“浮食”等破产农民的大量存在,给封建统治秩序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编户的脱籍,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赋税来源、财政收入,而且使兵役失去合理摊派的对象,导致征兵制度难以维持。然另一方面,它却给募兵提供了条件。若将当时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流民、徒附等招募为兵,则一可减轻社会压力,由“不安定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二可弥补由征兵制衰败而造成的兵源不足。这对封建政权来说,仍为有利。至于失去土地的破产农民,他们为了“生计”,也只好“应募”为兵。东汉后期,关中诸将及四川的刘璋,就是招募流民为兵的。[19]封建政权出于统治需要“悬赏招募”;破产农民迫于生计纷纷“应募”,这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和土地私有制发展、阶级结构的变化等紧密相关。 最后还要指出一点,就是募兵要有一定的商品货币经济为条件,汉代募兵的推行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 过去对商品经济问题,史家看法不甚一致。有人只强调自然经济的统治地位(这固然是重要的),但往往忽略甚至不承认有封建商品经济的存在。其实,封建地主制经济并不完全排斥商品经济,它们之间当有本质的联系。 在汉代,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这种和地主制经济基本相适应的商品经济已有相当的演进。尽管封建政权采取“抑商”政策,然而从一些材料来看,西汉的商品货币经济已达相当水平。不仅手工业、农业中存在商品生产,商业形态多样,商业资本雄厚;而且铜钱作为通货被大量铸造,在流通领域被广泛使用。政府的赋税以征收货币为主,相当一部分必需品有赖于市场交换。同时,借贷日渐增多,城市日趋发展。围绕着城市的商业活动,集市贸易坐列贩卖,转运贸易,独具特色。史实证明,当时的商品货币经济,已成为封建经济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自然经济的重要补充。 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相应发展,这不可避免地将使一部分农民的人身束缚趋向松弛。兼并加剧、“买卖由己”、土地的商品化,劳动力也成为一种重要的“商品”,农民既可以为人“佣耕”,也可以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将自己投入市场,其中介是钱。而反映在力役上,就是由强行征发,逐渐演变为以“钱”代“役”,或以“钱”募“役”,货币成为重要的中介作用,当时更赋的出现与此相关,募兵的推行与商品货币经济更是密不可分。反过来,若不存在商品经济,没有货币的中介作用,募兵也就失去了条件。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型的募兵,似是当时封建生产关系中的雇佣劳动的一种移植,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募兵制得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述简要分析表明,汉代募兵的推广,在当时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它既是封建兵制自身发展内在规律所提出的要求,更是土地私有制深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如果说汉代的募兵尚未形成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兵制,那么,自唐宋以后,封建的募兵制便逐渐代替了征兵制。究其根因,主要在于那时地主土地私有制膨胀和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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