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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寺院的水碾硙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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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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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由于各自的地方利益,使得上下游民众用水分配不均。泾阳凭借着优越的地位,独占其美,水源充足,田地肥沃,而其他区域的农业生产则遭到破坏,民众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占据膏腴肥田之地者皆是权势豪家,民众亦无能为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国家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阻碍(如高昂的监督管理成本、信息的不对称、既得利益集团的约束、“搭便车”行为等等),并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其效用是很有限的。正如诺思所言,“支持新规则并使新规则合法化的行为规范,其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缺少这样的强化机制,政府将趋于不稳定。”[23](p429)所以,制度建设固然很重要,但是确保好的制度能够在实际运行中得以实施,显得更为关键。 寺院经济借助强大的实力和其在经济行为中所具有的特权,在水碾硙经营中占据了相当的优势,不仅获取了巨大财富,同时也对国家法令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水碾硙经营反映出寺院在经济利益方面的积极追求,也表明其在自身发展历程中的主动性。因此,可以说唐代寺院经济的发展,其影响已渐趋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亦不仅仅局限于宗教领域,而是与更广阔的社会空间有着密切联系。当然,这种互动关系的意义及其对于当时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还值得我们继续作深入广泛的探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以新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诺思的观点来看:“对社会而言是有效率的制度并不必然甚或并不通常会被创造出来;相反,所创造的制度,或者至少正式规则是服务于那些拥有谈判力从而创造新规则的利益相关者。”(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North)《时间历程中的经济绩效》,《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跋》第417页,(美)道格拉斯·C·诺思、张五常等著,(美)李·J·阿尔斯通、(冰)恩拉恩·埃格特森主编,罗仲伟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作为拥有特权和经济势力膨胀的寺院组织,其对于国家水权制度的破坏也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太平御览[Z].北京:中华书局,1960. [2]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4]续高僧传: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册[M].台北:台北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 [5]全唐文[Z].北京:中华书局,1983. [6]白化文,等.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 [7]敦煌变文集(上集)[Z].王重民等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8]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4. [9]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0]19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11]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韩昌黎文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3]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4]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5]宋敏求.唐大诏令集[Z].洪丕谟等点校,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 [16]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7]广弘明集: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2册[M].台北:台北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 [18]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9]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0]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Z].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1990. [21]李林甫,等.唐六典[M].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 [22]刘禹锡集笺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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