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代晚年一条鞭法行后,田赋以银为正赋,实物田赋制度因而逐渐废止,于是起运与存留的分别,其重要性亦逐渐降低,问题亦不如以前的复杂,民国以后,所谓“中央解款”,“解省”,“解库”等等名称,就是明清以来的“起运”;“存县”,“地方留款”等等的名称,就是明清的“存留”。这些分别,自民十七划为地方税后,只变成历史上的名词。但最近田赋又改归中央接管,这些区分以及相当于它们区分的名词亦应当复活;况且自改征实物以后,问题的性质与往日相像的亦更多。历史的“重演”岂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吗?
我们今天读着梁方仲先生这些文章,能够体会到他对文献资料的精细的解读和分析,与他重视田野调查以及对现实问题的关怀,是如何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形成梁方仲先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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