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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

时间:2009-7-24 13:55:06  来源:不详
、王则、叱列平、慕容绍宗与慕容俨;或赵魏之豪(李愍),均属于高欢的亲信。边要之地由这些人率兵驻扎,自然可以放心。而内地的重要州郡亦由重臣出掌:尉景为冀州刺史[92]、侯景为定州刺史、高隆之为并州刺史[93]、蔡儁为济州刺史。[94]这种安排应与高欢初主魏廷,大量非嫡系力量尚存密切相联。更具体而言,建号天平后一个月爆发的樊子鹄的起兵给高欢敲响了警钟,使他进一步意识到境内并非所有力量都与他同心同德。
  永熙三年(534年)十月改号天平,魏廷开始北迁邺城,十一月,孝静帝未至邺城,兖州刺史樊子鹄、南青州刺史大野拔便据瑕丘反,次年正月,樊子鹄被杀,兖州平。[95]樊子鹄虽也出自尔朱荣府中,却非高欢嫡系,且素受魏孝武帝重用。孝武西奔,子鹄起兵[96],两事应存因果。此乱旋起旋落,似影响不大,但对高欢而言,使他意识到自己虽控制了魏廷,但根基不牢,力量有限,散布各地的异己力量仍是潜在威胁。高隆之的上表应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这一意在弱枝强干的措施,针对的是非高欢嫡系的各种力量,其中就包括那些“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的豪家大族。这些豪右与高氏原无瓜葛,他们拥兵自重,随时可能兴兵反叛,高氏不能不有所防范。宋孝王《关东风俗传》在概述北齐豪族情况后说“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97],这大概也道出了此前高欢的想法。去除兵权,瓦解造反的基础,是稳定高氏控制的局面上极为重要的一着棋。
  朝廷采纳高隆之建议后,州郡兵多被裁撤,仅存河阳道兵与幽州道兵[98],豪右的私家部曲也应遭到禁止。天平以后,部曲已不能随意组合,须得朝廷允许。[99]得到许可的也仅限于少数从龙的汉族功臣,如高季式、封子绘、崔  与高欢心腹亲旧,如斛律光、高岳、高归彦。[100]卢勇为阳州刺史,武定二年(544年)卒,死前将马五百匹、甲仗六车献给朝廷。阳州地处东魏西南,毗邻西魏,为缘边要地,私马仗对于台军不无帮助。卢勇为范阳卢文伟族人,尔朱灭后投身高欢,亦属佐命功臣。尽管如此,勇也颇为不安,刺史任上启求入朝,高欢手书安慰,允许“卿之妻子任在州住”,并勉励他“当使汉儿之中无在卿前者”。[101]勇临死前献马仗于朝,向高欢表忠,免其疑心,也为其子孙立世提供了保证。卢勇之死距高慎西叛不久,高慎之叛,使高欢对赵魏之豪也难以放心(详后)。献马仗事暴露出高氏对拥有私家部曲的豪右的压力,以及拥有私部曲者的忐忑之心。而这些豪右实际以辅其起兵的赵魏之豪为主。
  高隆之是汉人,后“高祖命为从弟,仍云渤海蓚人”,但他早在平羊侃时就“与高祖深相结托”,后更与孙腾、司马子如等汉人一道成为高欢的心腹。史称“齐运勃兴,孙、高陈力”,“并是潜德僚寀,早申任遇,”[102]类似的还有杨愔。他们是以个人形式结交高欢,为他出谋划策,身后并无庞大的乡里部曲势力。因其兴衰荣辱均系于高氏,他们与高氏集团及后来的高氏政权的关系也更为牢固。当时尚是元氏天下,由高欢出面过于明显,经高隆之倡议,比较和缓,不致激起严重的反响。这一建议是出自高欢的授意,还是高隆之个人的胸意,并不重要,关键是建议的内容正中高欢的下怀,且建议一出,并未见反对者,顺利地解除了内地牧守的兵权,可以说不费力就达到了高氏消除异己,巩固地位的构想。
  解除内地牧守的兵权,控制部曲的召集,也就限制了包括豪右在内的异己势力的军权,基本铲除了反叛的可能。通观东魏北齐历史,东魏时期变乱较多,北齐较少,基层统治稳固[103],可证明此策确有成效。此后,随着高澄入邺辅政,又废除了实行了近20年的“停年格”,豪右的仕途又生坎坷。
  东魏元象元年(538年),高澄摄吏部尚书,史称“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铨擢唯在得人”[104],所谓“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指的是崔亮在北魏神龟中羽林之乱后设立的“停年格”。该制的基本原则是“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也就是待选的官员无论品行才能,一律按解除上次职务的时间排序,时间早的先行任用。以“停解日月”这一明确的外在条件作为任官的唯一标准,无论贤愚,只要耐心等待,候选者早晚都可得到实官。北魏末期,做守令一任6年后要停解6年才能再次任职。[105]对于那些空有“散官”头衔而长期得不到职事官的“职人”,这一“格制”的施行使得他们有望获得实官;那些“不解书计,唯可彍弩前驱,指踪捕噬”不一定具备治世才能的勋人、武人,通过这一办法也可“垂组乘轩,求其烹鲜之效”,出任地方守令,故此制一出“沉滞者皆称其能”。[106]尽管反对声浪不断,此后甄琛、元修义、元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107],一直沿用到东魏。
  对于才行不高者,实行“停年格”确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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