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了一种无可奈何的不承认态度。但事实上,自北齐以后,二族与“五姓”之间的婚姻关系却比北魏时期大大加强了,博崔、赵李最终成为与“五姓”平起平坐的“七姓”成员。也许正是因为两姓地位确立较晚,才越过北魏,另叙前燕、两晋人物为祖。
(5)博陵崔氏与清河崔氏,赵郡李氏与陇西李氏共属一姓,在地域和血缘方面较为接近,为其进入五姓婚姻集团提供了某些有利条件。《唐国史补》:
初,李峤与李迥秀同在朝堂,奉诏为兄弟,又西祖王璋与信安王同产,故赵郡、陇西二族,昭穆不定。一会之中,或孙为祖,或祖为孙。
无独有偶,据伊佩霞女士研究发现,唐代博陵崔氏墓志中有五篇误以清河崔氏为祖,这种昭穆不定、数典忘祖的现象,究竟只是出现于唐代,还是在北朝后期就已开始,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3、“五姓”中各支系的有关问题:
唐代禁婚诏与北魏五姓相比,不仅多出了两个家族,而且同一家族中多出了若干不同的房支。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北魏所定的“四姓”究竟是某一家族,还是某一家族的一个支系呢?我认为答案应是前者。《旧五代史·李专美传》:
专美之远祖出(陇西)姑臧大房,与清河小房崔氏、北祖第二房卢氏、昭国郑氏为四望族,皆不以才行相尚,不以轩冕为贵,虽布衣徒步,视公 卿蔑如也。
检《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姑臧大房属李冲一族;清河小房崔氏始祖崔寅,为崔宗伯之子,北祖第二房卢氏始祖卢渊,为卢敏之兄,均为“四姓”嫡出房支。至唐末五代,这几大房支在五姓中仍具有高于其他支系的地位。由此推断,北魏定四姓之初,可能仅划定一姓中的主要房支,但随着家族的繁衍和分化,其他支系也逐渐融入这一婚姻圈中,获得了同等特权。但具体到某一支系,情况又有所不同:
(1)清河崔元孙支:即《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的清河崔氏青州房,这一支系与出自崔宗伯的清河大房崔休支、青州小房崔寅支血缘极为相近,以曹魏名士崔琰为共祖,都曾出仕刘宋,后由南入北。崔元孙之子崔亮以齐平民身份入京,受到李冲举荐,在宣武、孝明之世历尚书仆射,专参铨士之任,成为当世盛门。〖46在唐代,清州房与清河大小房这三支同时兴起于北魏太和末年的支系成为清河崔氏的主要房支,而北魏自诩为“天下第一盛门”的崔悦—崔浩一支,却子嗣无存。
(2)范阳卢氏卢辅支:这一支系兴起于北魏末年,卢溥仅为本州别驾,前世无闻,当为范阳卢氏疏宗。这一家族自卢同太和末入仕,孝明帝时任吏部尚书后,魏齐周隋间人物辈出;卢景裕在东魏北齐以儒学得显,卢辩在西魏北周成为宇文泰托古改制的肱股之臣,卢贲则因拥立杨坚在隋代贵宠一时。
(3)范阳卢氏卢浑支:卢浑,《玉海》作卢潭,遍检北朝史传不得其人,疑是卢溥之讹。卢溥,北魏初年“总摄乡部”,很可能是当时范阳卢氏中居于领袖地位的人物,因投靠后燕慕容盛为北魏所杀,其后子孙数世不显,“官虽不达,至于婚姻,常与玄家齐等”[45]。虽降为衰支,尚保存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北魏政权崩溃后,这一家族因居于乡里,所受打击较小,得以乘时而起。卢文伟率乡里武装据守范阳,对抗葛荣余众,后投高欢,官至刺史,其子卢询在北齐时已与出于范阳卢氏最显赫支系的卢思道并称。这一家族的卢柔北魏末随贺拔胜入西魏,累迁至中书监;其子卢恺入隋后掌吏部,以“甄别士流”,“涉党锢之谮”免官,俨然成为正宗的一流高门[46]。
从北魏“四姓”到唐初的“七姓十家”,在北朝高门大姓“百世不易”的表象背后,隐含着不同家族、不同支系社会地位的剧烈变动,而这种上下沉降无一不是受特定的政治环境与社会根基所左右的。
除禁婚十家外,七姓中还有许多其他支系,毛汉光先生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与唐代碑志相互对照,作了系统的整理,可资参证[47]。
唐代“山东士大夫以五姓婚姻为第一”[48],所谓山东士族,就是以五姓(七姓)高门为代表,包括众多的家族与支系的婚姻集团。他们在唐代虽已失去昔日显赫的政治权势,“身未免于贫贱”,却仍以婚娅相尚,不与皇室联姻,“光荣孤立”于李唐政权之外,高宗的禁婚诏反而抬高了山东旧族的身份,“其后天下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皆称‘禁婚家’,益自贵。”[49]
关于山东士族在唐代的历史作用及其衰落,已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值得一提的是,北魏孝文帝分定姓族,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北魏王朝以皇权干预士族事务,由皇室为士族“营事婚宦”的种种尝试,也为李唐政权所承袭。敦煌文书《唐贞观八年五月十日高士廉等条举氏族奏抄》(北图位字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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