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光施四海。此谓配天地,治国大体之功也。[34]
他盛赞文帝即位以来的数十项“变法易故”举措是“配天象地,覆露万民”,“为天下兴利除害”。
在武帝元狩元年以前,景、武时期春季的行事与此前各朝基本相同,即务劝农桑、省徭赋、轻刑罚、行恩惠,未脱月令春令的窠臼。[35]武帝元狩元年四月因立太子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孤寡鳏独后,汉政府布德施惠的时间和原因发生了明显变化。《汉书·武帝纪》载其事:
夏四月,赦天下。丁卯,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诏曰:“……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而造篡弑,……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
于夏四月立皇太子是因循了景帝故事,景帝四年夏四月立皇子荣为皇太子。立皇太子时赐民为父后者爵则是沿袭了文帝时故事,文帝元年正月立皇子启为太子,“因赐天下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文帝立太子在正月,而景帝立太子则于四月,这一改变似与月令有关。《吕氏春秋·孟夏纪》:
立夏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还,乃行赏,封侯庆赐,……命太尉,赞杰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是月,继长增高,无有坏堕……命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劝民,毋或失时。命司徒循行县、鄙,命农勉作,毋伏于都。……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
景帝以前立皇太子、封王侯并无固定月份,[36]从景帝时起封王侯、立太子却基本固定于夏四月进行,[37]这一改变应与月令有直接关系。除了封王侯外,从景帝时起四月赐民爵也成为一项惯例。[38]文帝时似乎还在夏四月开始实践“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的月令精神。[39]从前引武帝元狩元年四月诏“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可知月令孟夏月“命司徒循行县、鄙,命农勉作,毋伏于都”在武帝时也成为一项政治实践,赐三老、孝悌、力田、高年及鳏寡孤独帛,八十以上米就是这项政治实践的实质内容。
武帝元狩六年六月遣博士六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孤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文帝朝也曾于六月施恩惠,文帝元年六月“令郡国无来献。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十三年六月“其除田之租税。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其行事大约源于《淮南子·时则》季夏月“令吊死问疾,存视长老,行稃鬻,厚席蓐,以送万物归也”,有意思的是《吕氏春秋》和《礼记》此月并没有相应的行事。
武帝元鼎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 ,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开郊祀行赏赐的先例。此后,元封元年夏四月、二年四月、元封五年夏四月、太初二年三月、天汉三年夏四月,皆因郊祀颁行过赏赐。武帝元封二年六月因甘泉宫内产九茎连叶的灵芝,赦天下,赐云阳都百户牛酒,开因祥瑞行赏赐的先河。元封四年三月、元封六年三月、太初二年夏四月、太始二年三月、后元元年二月均因嘉瑞颁行过赏赐。武帝时期只有太始三年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后元二年正月赐宗室属籍与郊祀和祥瑞无关。以上行事,除元鼎四年和元封二年外,其余均在三月、四月进行。可以看出武帝时布德施惠的措施因为加入郊祀、祥瑞元素而与已往有所不同,但并未与月令行事剥离开来,只是使其内容更为丰富而已。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措施均属朝廷临时性加赐,象文帝元年所具振贷法和养老受鬻法那样要求地方政府每年落实和实施的常规性春季政策应该没有改变。
记载昭帝始元六年盐铁会议的《盐铁论·授时》载:
大夫曰:“县官之于百姓,若慈父之于子也……故春亲耕以劝农,赈贷以赡不足,通滀水,出轻系,使农务时也。”
贤良曰:“今时雨澎泽,种悬而不得播,秋稼零落乎野而不得收。田畴赤地,而停落成市,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殆非明主劝耕稼之意,而春令之所谓也。”
贤良所说“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见于《续汉志·礼仪志上》记载的立春仪式:
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立春之日,下宽大书曰:“制诏三公:方春东作,敬始慎微,动作从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验,皆须麦秋。退贪残,进柔良,下当用者,如故事。”
梁刘昭补注:“《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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