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碑”等则是为私人所撰。《雪楼集》卷六至九所载为“玉堂类稿”中的“敕赐碑”,卷一六至二二“碑铭”是私人作品。
即使将草拟诏敕、撰写礼仪文字和奉旨碑文这些“应制”任务都算在一起,再加上修史书、备顾问另两项职掌,翰林国史院的日常工作量仍然十分有限。元朝大量的记载都说翰林词臣“多暇,日得考古论文”[100],“制撰寡尠,无可事者”[101],“夙夜虽欲求细劳微勤以自效,而亦无有”[102]。与中央各行政部门不同,他们不须每天坐班,而是“十日之间仅聚三日,一月二十一日闲居私家,……况九日完坐,又不过行故事同杯酌而已”[103]。这完全是一个适于“养老”的闲散机构。而前代的翰林词臣,单单草拟诏敕一项工作即已比较繁重,有时可以说非常辛苦。《元稹集》外集卷七《奉和浙西大夫李德裕述梦四十韵》内述唐朝翰林典故,自注谓“麻制例皆通宵勘写”。宋哲宗去世时,翰林学士邓润甫在院“一夕草制二十有二”。金章宗时韩玉“入翰林为应奉,应制一日百篇,文不加点”。[104]这样的情况,元朝似乎已经很难看到了。
与上述情况相联系,唐宋翰林学士院都设在宫内,“号为深严”,“逼近禁围”,以使学士“便于应诏”[105],皇帝也可以比较方便地驾临学士院[106]。学士院在夜里和节假日均有人值班,承担临时和突然性的草制工作,称为“宿直”。金朝翰林学士院的设置地点不详,但史料反映其翰林学士仍有在禁中“宿直”的制度。《金史》卷一二五《杨伯仁传》云:“故事,谏官词臣入直禁中”。李庭《寓庵集》卷四《兰泉先生文集序》:“明昌(金章宗年号)下诏举才行之士,……召为翰林应奉,入直禁中。”元朝的翰林国史院院址几经迁徙,起初设立在澄清坊东哈达门第三巷[107],后迁于凤池坊北、钟楼以西的“北省”[108],复迁于大内东南的千步廊以东的“南省”,中间一度“买大第徙之”[109],最终仍然迁回北省[110]。这些地方,统统位于宫外[111]。其官员也有“宿直”制度,但都只是在院内值班,并非宿直于禁中[112]。其实他们的撰述任务很少,所谓“宿直”不过是虚沿唐宋故事,夜直尤无意义。在起草一些重要的诏书时,翰林词臣可能会得到皇帝的召见,面授旨意。如《元史》卷一六○《阎复传》:“帝(忽必烈)屡召至榻前,面谕诏旨。”但更常见的情况,却是由近侍或大臣传宣旨意,词臣与皇帝并不见面。王恽《中堂事记》里就记载了多起近侍传谕翰林国史院、命起草某某诏制的事例。又如《元史》卷一八一《虞集传》:
帝(文宗)方向用文学,以集弘才博识,无施不宜,一时大典册咸出其手。……一日命集草制,封乳母夫为营都王,使贵近阿荣、巎巎传旨。二人者素忌集,缪言制封营国公,集具稿。俄丞相自榻前来索制词甚急,集以稿进,丞相愕然问故。集知为所绐,即请易稿以进,终不自言,二人者愧之。
今本《道园学古录》卷二二收有《封营都王(及夫人)制》、《封营国公(及夫人)制》各一套,从内容看明显是授予乳母夫妇的,可为《虞集传》旁证。虞集是文宗的宠臣(据《圭斋集》卷九《虞集神道碑》,此次草制地点即在“内庭”),尚且如此,其余关系疏远的词臣,境况更可想而知。尽管元人有时仍仿照唐宋传统,将翰林国史院官员称为“内相”[113],但事实上,元朝翰林国史院已不具备前代翰林学士院那种“深严”、机密和亲近皇帝的特点。它主要只是一个点缀文治的文化机构,在实际政务当中发挥的作用是很微弱的。
(二)蒙古翰林院小考
蒙古翰林院是一个具有元朝特色的机构,它始设于至元十二年,是从翰林国史院中分立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分割了翰林国史院的职权。《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
蒙古翰林院,秩从二品,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至元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别立翰林院。……后定置承旨七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待制四员、修撰二员、应奉五员、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
因为蒙古翰林院负责用八思巴字起草或翻译诏敕文书,因此元廷为推广八思巴字设立的中央教育机构和学校——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都隶属其下。另外《元史》卷八《世祖纪五》至元十二年三月条:
庚子,从王磐、窦默等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
从上面两条材料可以看出,蒙古翰林院的正式名称本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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