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涉及到的遼水和朝鮮都是具體的地名,因此,所謂“流沙”似乎也不應是泛指。結合陽山長城的實際分佈狀況,《淮南子》所說的“流沙,應當就是指現在的烏蘭布和沙漠。
雖然烏蘭布和沙漠的分佈範圍,曾經有過擴展推移,特別是其北部邊緣部分,在西漢初期,還曾一度辟爲耕地,說明當時至少還沒有像現在一樣嚴重沙化[292];但是,烏蘭布和沙漠的總體分佈區域,在歷史時期,並沒有很大的改變。這是因爲烏蘭布和沙漠的沙源,主要是當地深達數百米的第四紀沈積物,而黃河河道在這一帶曾大範圍東西擺動,河水的反覆泛濫沖刷,使得這裏很難形成土壤覆蓋,鬆散的沙子,便會裸露出來[293]。這一沙漠恰好成爲阻止匈奴騎兵入侵的天然屏障[294]。
除了沙漠的阻隔作用之外,《漢書·地理志》還記載,朔方郡窳渾縣東面有一個湖泊,名爲屠申澤[295]。《水經注》記述說,這一湖泊是由黃河河水西溢而成,其位置在河套的南河與北河歧分之處稍偏西北,湖面水闊“東西百二十里”[296],正橫亙在狼山山脈與黃河河道之間的孔道上,也可以起到天然防線的作用[297]。
由於有烏蘭布和沙漠和屠申澤的屏蔽,在狼山與黃河之間,即不必再專門修築城垣。由烏蘭布和沙漠東渡黃河,至對岸便與“因河爲塞”的秦邊防線相連接,構成完整的防禦體系。
根據鮑桐等考察所見,不僅狼山以南沒有發現長城遺迹,即使是在狼山山脈上,秦長城遺迹的西端,也僅分佈到石蘭計山口爲止。在石蘭計山口以西,秦廷只是在狼山山脈上的一些谷口建有石砌亭障[298]。若是這樣,依據狼山上的長城遺迹來推斷秦廷在黃河西岸建有長城,理由就更顯薄弱了。
需要說明的是,史念海認爲秦廷在黃河西岸建有長城,還有一個原因,是參考了西漢的情況[299]。史氏引述《漢書·西域傳》所記漢武帝在黃河西岸修築長城事云:
漢興至於孝武,事征四夷,廣威德,而張騫始開西域之迹。其後驃騎將軍擊破匈奴右地,降混邪、休屠王,遂空其地,始築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後稍發徙民充實之,分置武威、張掖、敦煌,列四郡、據兩關焉。[300]
令居爲西漢所設縣,治所位於今甘肅永登西北之莊浪河畔。史念海據此認爲,漢武帝在黃河西岸修築的長城,乃是始于令居縣治所,“爲什麽在當時建築新的長城要從令居開始?這分明是令居以東原來就有過長城,漢時接著原來的長城繼續向前延伸”;而“所謂原來的長城”,“就是秦始皇時所建築的長城”[301]。
關於漢武帝築令居的記載,尚別見於《史記》之《大宛列傳》、《平准書》和《漢書·食貨志》諸處[302]。對於這些記述,首先需要明確,所謂“築令居以西”,應當是指向令居以西亦即西域方向修築長城,而不是由令居向北建造城垣。這一點諸處記載一致,史念海氏也是同樣理解這條史料[303]。因此,這段文字,並沒有直接記述漢朝曾在黃河西岸修築過與河道並行的長城。
其次,這次向西修築長城,始自令居,並不一定是因爲在令居以東,已經有秦人修築的長城。據日本學者日比野丈夫研究,漢武帝經略河西,可以分作幾個階段:第一階段大致在元鼎二年前後,首先出兵控制河西走廊東部約當今武威一帶以東、黃河迤北迤西區域,設置以令居爲中心的河西郡;第二階段在元鼎六年以後,地域向西拓展,始設置酒泉郡。以後再改河西郡爲張掖郡,並陸續設置敦煌、武威兩郡[304]。當時是否曾設有河西郡,可能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但日比野氏認爲西漢朝廷在出兵河西之後,首先控制了以令居爲中心的河西走廊東部地區,應當符合歷史實際。日比野丈夫談到,據《史記》記載,在漢武帝元鼎六年:
遣故太僕賀將萬五千騎出九原二千餘里,至浮苴井而還,不見匈奴一人。漢又遣故從驃侯趙破奴萬餘騎出令居數千里,至匈河水而還,亦不見匈奴一人。[305]
這一記載表明,令居當時正處於漢朝西北邊防的第一線前沿上。
瞭解到這一地理背景,就會很容易理解,“始築令居以西”與“初置酒泉郡”,應是緊密聯爲一體的兩件事情,“築令居以西”,目的就是保護在“令居以西”新設立的酒泉郡。相應地,則可以推斷,在由令居一帶向西北進一步開拓邊疆之前,西漢朝廷在令居附近地區的北方邊界線上,應當已經築有防護匈奴內侵的長城,所以修築酒泉一帶的長城時,才會始自令居。這樣看來,謂秦人在令居以東築有長城,目前還缺乏可信的依據。
最後需要說明,雖然西漢在黃河西岸,環繞黃河河道外側,或許設置有與長城功能相似的防禦設施,但即使如此,也不能由此推定秦朝的西北軍事防線,便會與之完全相同。這主要是因爲漢武帝的對匈奴作戰方略,與秦始皇已明顯不同,而不是非如此便無法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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