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4。案此文本爲1979年4月舉行的中國考古學會第一次年會上的會議論文。 [66]蓋山林、陸思賢《陰山南麓的趙長城》,原刊《中國長城遺迹調查報告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此據內蒙古自治區文物隊編《內蒙古文物資料續集》(呼和浩特,自印,1984),頁87~89。 [67]李逸友《中國北方長城考述》,刊《內蒙古文物考古》2004年第1期,頁1~51。 [68]關於這道趙武靈王長城現存遺迹的分佈狀況,國家文物局主編《中國文物地圖集》之《內蒙古自治區分冊》(郭素新主編,西安,西安地圖出版社,2003,上冊,頁64~65,頁112~115,頁126~129,頁252~253,頁270~271),標示最爲清楚。 [69]嚴賓除前面舉述的文章之外,還撰有《趙武靈王長城考》(刊《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89年第2輯,頁151~160)一文,專門論述趙武靈王長城的走向問題。關於趙武靈王長城與趙長城上高闕的位置,本文的結論,雖然與嚴賓諸人完全一致,而具體論證過程,卻互有參差。[70]李逸友等調查發現,趙武靈王長城建有城垣的地段,西端起始於今烏拉特前旗西山咀以東約10公里的大壩溝口,這裏也有兩峰對峙,形似雙闕。所以,李氏等認爲大壩溝口即高闕所在。今按大壩溝口的位置,似與何清谷所說大溝口爲同一地點。又鮑桐《高闕地望新探》(《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3年第2輯,頁68,頁70)認爲,高闕應在今烏拉前山與大青山之間的分界線昆都侖溝。這一位置似過於偏東,與《史記·匈奴列傳》所記陰山西端的位置不盡契合,還需要進一步探討。 [71]《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頁239。 [72]《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集解》,頁239~240。 [73]參見陳偉《秦蒼梧、洞庭二郡芻論》,刊《歷史研究》2003年第5期,頁168~172。 [74]裴駰所說,是否確爲秦始皇初分之三十六郡,還需要仔細斟酌。清人錢大昕謂秦三十六郡應當依循《漢書·地理志》所列秦郡以定,所說似乎也比從《史記》、《漢書》中的零散史事中勾稽秦三十六郡,要更爲合理(案依此所定秦始皇三十六郡,仍含有九原在內)。對此,我擬另行撰文,予以闡釋。惟錢大昕云“讀古人書,須識其義例”,這句話最爲吃緊。除錢氏以外,清朝乾嘉以降迄至今日,另辟蹊徑来考據秦郡的學者,似乎均犯有未識古書義例的弊病。錢說見《潛研堂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排印《潛研堂集》本)卷一六《秦四十郡辨》,頁253~256;又《秦三十六郡考》,頁258~260。 [75]《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頁239。 [76]何清谷《關於高闕位置的反思——兼答鮑桐同志》,刊《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3年第2輯,頁84~85。 [77]《史記》卷八八《蒙恬列傳》,頁2566。 [78]《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列傳》附《李牧傳》,頁2449~2450。 [79]《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頁252~253。 [80]《史記》卷一一○《匈奴列傳》,頁2886。 [81]案《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頁757~758)作“四十四縣”,劉宋裴駰《史記集解》引徐廣語曰:“一云四十四縣是也。又云二十二縣。”這次秦廷在“河南地”到底設立多少個縣,目前還難以確定。 [82]案此“十萬”當從《秦始皇本紀》等作“三十萬”,說詳梁玉繩《史記志疑》(北京,中華書局,1981)卷三三,頁1384。 [83]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卷一一○《匈奴列傳》,頁1790。 [84]《史記》卷八八《蒙恬列傳》,頁2565~2566。 [85]說詳史念海《黃河中游戰國及秦時諸長城遺迹的探索》,見《河山集》二集,頁453~461。彭曦《戰國秦長城考察與研究》(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90),頁1~235。 [86]《史記》卷三○《平准書》,頁1425。參見史念海《新秦中考》,原刊《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87年第1輯,此據作者文集《河山集》五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頁92~138。 [87]說詳史念海《新秦中考》,見《河山集》五集,頁100。 [88]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秦關中諸郡圖》,頁5~6。案在編制《中國歷史地圖集》之前,譚其驤對於“河南地”所持的看法,本來與上文所述史念海的看法基本相同,謂:“所謂‘河南地’應該不僅指河套地區即當時的九原郡,迤南的陝甘北部即當時的上郡和北地二郡,也應包括在內。”(說見譚其驤《何以黃河在東漢以後會出現一個長期安流的局面——從歷史上論證黃河中游的土地合理利用是消弭下游水害的決定性因素》,原刊《學術月刊》1962年第2期,此據《長水集》下冊,頁12。)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下一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