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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宦皇帝”

时间:2009-7-24 13:55:52  来源:不详
,其长官则分别是中大夫令、郎中令、谒者令和太子的家吏(如后来的太子率更令之类)。这四类长官下的“宦皇帝者”类官职,还不限于上揭官名。
  当然,“宦皇帝者”还可以用其它方法分类,例如“中从骑”可以为一类,其地位较高,“它内官”为另一类。或者用“知名”与否来分类。汉惠帝只对“宦皇帝”中的“知名者”给予“颂系”的特权,其它的“宦皇帝者”没份儿;秦简《法律答问》把“宦及知于王”者称为“显大夫”、地位同于六百石吏。想来“知名”不仅仅是君主知其姓名而已,一定也有相应的认定程序;否则随便什么人不留神被君主知道了姓甚名谁,就陡然发迹、摇身一变为比六百石吏的“显大夫”,听上去也不怎么合理吧[38]。
  但无论如何,这些人构成了一个特殊的官员系统,他们侍从皇帝,构成一支武装力量,经常被派遣承担各种随机事务[39],并且是行政官员的重要来源。他们和用禄秩标志身份的“吏”是两大群人。贾谊《新书·等齐》:“诸侯王所在之宫卫,织履蹲夷,以皇帝在所宫法论之。郎中、谒者受谒取告,以宦皇帝之法予之。事诸侯王或不廉洁平端,以事皇帝之法罪之。”这里提到的三种“法”,第一种大概是针对于卫士[40];第二种“宦皇帝之法”,就是针对上述诸官的[41];第三种“事皇帝之法”,则针对于“吏”。对“宦皇帝”者还存在着专门的管理办法,可见这个侍从群体之重要。
  通过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有关内容的解析,“吏”和“宦皇帝者”这两大群体,更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了。其实直到后来,依然能看到早期制度的雪泥鸿爪。比如《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郎从官、中都官吏食禄都内之委者,以太官膳羞备损而为节。”依然是“郎从官”和“中都官吏”两分并列。东汉的邓禹家族“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42]家族中有多少人曾经“宦皇帝”、当过大夫、郎、谒者,也是门第显赫的重要标志。这个侍臣系统的特殊地位,可见一斑。至于在选官上郎署更是举足轻重。汉处初时就已是“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43]了,东汉的三署郎官和公府掾属两大仕途,构成了汉帝国的政治特色。
  汉代政治中存在着一个以“宦皇帝者”为称的官员群体,在汉初他们尤其具有特殊地位,这显示了汉初政治体制依然带有诸多原始残迹,体现于近侍系统的特殊地位和非行政官员性质之上。近年有学者比照官称和职掌,来探讨先秦官制与秦汉官僚制度的渊源关系[44]。其实若从官吏系统和性质的变迁上还可以得到更多认识。例如对“宦皇帝”制度,我们完全可以把它追溯到更古老的时候。甚至可把如下事实纳入考虑:秦汉间参战的政治势力中,郎中、谒者、舍人曾相当活跃。刘邦创业集团里曾有大量的客、中涓、舍人、卒之类称呼,这引起了西嶋定生的特殊关注。在此他所看到的,是这个集团的“家长的家内奴隶制”性质,并将之上升到“国家权力的核心结构形态”[45]。不管西嶋氏的“家长的家内奴隶制”的判断能否成立,这个视角确实提供了某种启发,并可以与“宦皇帝者”的特殊地位一并观察。
  “宦”、“吏”有别一点,也能深化对秦汉禄秩的认识。近侍集团不属于“吏”、不以俸禄为等级标尺,君主以“宦皇帝之法”而不是“事皇帝之法”待之,这反过来显示了“禄秩”乃是“吏”的身份标志。“吏”是承担行政事务的职业文官。皇帝“以吏治天下”而“吏”以文法技能“事皇帝”,这构成了秦汉官僚政治的最大特色。秦汉禄秩以“若干石”的俸禄额度为级差,这个独特安排大异于前朝后代、极为显眼[46],然而对其意义却没多少人予以深思。我曾以“从稍食到月俸”为主线和关节点,把汉代禄秩的起源追溯到了周代针对于“吏”的“稍食”那里去,从而把周代“爵禄”到汉代“吏禄”两大时代的官阶变迁轨迹勾画出来了。在这个从“品位分等”到“职位分等”的历史性变迁中,“禄秩”的扩张对应着“吏”这个群体的扩张[47]。现在我们又看到,最初“宦皇帝者”是无秩的,但后来他们逐渐“比”于禄秩,最终使“比秩”变成了禄秩的一部分,这明明是禄秩不断扩张的表征之一,也是更多官员被朝廷以“吏”之形象定性定位的表征之一。这些“宦皇帝”的“宦者”逐渐由“私”而“公”、淡化了君主私侍身份,拥有了禄秩等级而向“吏”靠近,并把“宦者”一称留给了阉人[48],从而留下了官僚政治进化的历史轨迹。

 

 

注释:

[1]裘锡圭:《说“宦皇帝”》,《文史》第6辑,1979年;又《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52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33-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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