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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封建专制和封建压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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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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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样只花劳动力,现在却平白无故地交走谷物收成的1/12。但领主却坚持这种超经济的经济行为。为此,出现了很多冲突、斗争和纠纷。可以说,在搞垄断性经营方面,欧洲的领主们在1000年之前,就已为我们今天的电信、电力、煤气等部门作出了表率。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只给工人留下维持工人自己及其后代生活的物质产品,然后拿走其他的剩余产品。领主的心肠也不比资本家好多少,通过地租及种种超经济手段的盘剥,领主也只让隶农们维持着十分基本的生活。虽然隶农在人身安全上受到领主的保护,并有一块世袭土地供自己耕种维持生存,但他们的生活是十分贫困的,而且没有尊严可言。 伯恩斯这样描写隶农的生活:“在播种和收获的季节里,他至少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是用一层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在茅草的屋顶上开个口,这是烟的唯一通道。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一只三条腿的凳子是他的安乐椅。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捱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骗。农民生活最悲惨的一面,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贵族和市镇居民们很少提到他们,就是提到他们,所用的也是最鄙视、最恶毒的语言。”6这就是1000年前,90%以上欧洲人的生活。 四、农民的暴力反抗和起义 从9世纪到14世纪,庄园里隶农的暴力反抗就不断出现,那都是隶农们对庄园制度的残暴和弊端的抗议。隶农拒绝为领主做劳役地租之外的“强制服役”,认为自己没有这个义务;他们使用暴力来抗交家庭税和婚姻税;他们有时会拒绝交纳“进入金”,还会捣毁领主的水磨坊;他们会拒绝领主对自己婚姻的干涉;有时会在领主法庭上拒绝接受判决结果。但大多数的农民反抗,规模都非常小,所以只能叫做暴力反抗,不能叫做起义;在中世纪的欧洲,规模较大的可谓是农民起义的事件只有少数几次:821年法里西安农民起义,997年诺曼第农民起义,1024年布勒通农民起义,1075年下萨克森农民起义。 这些暴力反抗,一方面是规模很小,只局限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庄园;另一方面是农民并不空想把领主的统治地位打倒,然后自己取而代之,而只是谋求减轻一些压榨的程度。也就是说,农民们并不幻想打破当时的社会关系格局,而只是想让领主对自己的盘剥减轻一些,而且农民们尽量把这种要求诉诸于领主法庭,或国王的巡回法庭,虽然判决结果总是有利于领主。 这和罗马帝国晚期普遍的民不聊生从而导致人们纷纷铤而走险成为土匪海盗,和中国历史上每到王朝末期总会有大规模农民起义,形成鲜明对比。我认为其原因也和中世纪时欧洲政治上的封建状况有关。 在欧洲封建时代,对农民们暴力压迫压榨的人是领主;相比于一个国王乃至一个皇帝,领主所统治的农民要少得多、统治的地域要小得多。可以说,领主直接面对隶农。这样,他自己就可以决定对隶农们压榨到什么程度才是恰到好处的——既能充分地搜刮隶农,又不至于使隶农感到难以忍受。大多数领主是理智的,他们会尽量去把握这个平衡点,从而维持住庄园里的秩序。当然会有少数领主残暴凶狠,那就会激起隶农的反抗,但因为一个领主控制的范围是有限的,所以属于这位凶狠残暴领主的隶农,人数也有限,暴力反抗就只会是小规模的。 但罗马帝国或中国的历代王朝,都是一个个大的统一的政治体,其统治管理集团人数众多、而且分成很多层次。皇帝作为最高层次,更多考虑的是如何维持长治久安,考虑的是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因为国家太大,他必须依靠各级官员。和皇帝相比,这些官员会觉得自己只是在为皇帝打工,所以他们不会像皇帝那样,自觉地从整体的、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之所以不敢过分贪污压榨,只是因为皇帝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而颁布了纪律。但他们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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