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变革。这更有力地说明,明清社会转变的根本性障碍,主要不应归咎于生产力结构,而必须追究分配结构以及决定这种配置结构的政治体制。
生产主体消费水平的被压抑阻碍生产的发展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那么,明清江南存在的高消费现象又应怎样评估?为什么它同样也不能刺激生产的发展,使之成为推进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的动因呢?
回顾上篇所描述的高消费结构,不难看到,日常食用消费仅只占微弱的比重。相比之下,室居器用的消费稍大,然多为耐用消费,一次投资可子孙传代,比例也不算大。巨额的高消费却用之于追求雕琢、新奇或足以炫耀门第的婚丧喜庆珍宝重器与豪华的园林别墅,更有甚者,则是为追求功名利禄、官场拚搏的政治性发展费用,以及满足青楼姬妾、歌舞彻夜、酒池肉林的费用,几似无底之洞,非倾囊而尽,决不罢手。这说明,明清江南的高消费仍具有传统的贵族奢侈消费性质,它与宫廷消费相互激荡,形成病态的畸形消费。这种病态的高消费,实际上只能导致商品经济的虚假繁荣,无益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奢侈消费的大宗都是工艺复杂、不惜人工的精致产品。这类消费品的生产奉行质量竞争的原则,而同实行价格竞争的合理化生产宗旨(即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扩大产量、提高效率的近代生产宗旨)格格不入,时代精神迥相殊异。他们珍藏、馈赠的大量珠宝、翡翠、玛瑙、象牙、金银首饰、摆设及金银用具,都属于传统工艺品范围,材料稀贵(有的取之于海外),制造工艺取决于传统工匠世代相传的雕琢手艺,不可能扩大再生产,而价格的昂贵使大量的货币被消耗于这类不实用的消费上,阻抑了投资的欲望,妨碍了社会游资向其它实用生产部门的转移。即使象丝绸棉布的纺织生产,在欧洲最有希望率先实行向合理化生产转移的起跑点,然而在我国明清之际,奢侈消费追求的不是服装衣着的大众化,而是时装服饰的工艺化。据叶梦珠、范濂所述明清时内服皆尚刻丝、织文,后又流行“以绫纱堆花刺绣,绣仿露香园体,染彩丝而为之,精巧曰甚”,“绣初施于襟条及肩带袖口,后用满绣团花,近洒墨淡花,衣俱浅色,成方块。中施细画,一衣数十方,方各异色,若僧家补衲之状,轻便洒潇”(49)。“绫绢花样初尚宋锦,后尚汉唐锦、晋锦,今皆用千钟粟倭锦、芙蓉锦”(50),更有一种龙凤牛头麒麟袍服,染大红、真紫、赭黄等色,“一匹有费至白金百两者”(51),即由民间折技、团凤棋局、花文棉袍发展而成,后为宫庭所专用。服饰的工价与原料成本严重不成比例,往往高出几十至百倍,从经济的眼光看来,纯属豪奢的高消费。这类奢侈消费也普遍见于希腊、罗马与欧洲中世纪的宫廷、贵族消费。这是一种近代化以前的消费特色,“为了毫无意义的享乐,支出莫大的费用,消费支出的数量多本身成为它的目的(52)”。它只能稳固偏重传统手工艺的陈旧生产结构,而不能产生那种近代化所需要的新的刺激,促进“为通过减少生产成本和降低价格以牟利的独特的资本主义趋势”(53)。与此相反,农副产品的价格偏低(54)。肉类(猪、牛、羊)与家禽的消费价格之低,突出地反映了广大民众阶层的副食品消费基本自给,他们在这方面的市场购买力低落到最小限度。反过来它又使农副产品的生产缺乏强有力的刺激,仅限于农民的家庭副业,无以产生新的诱因推动农副业走上专业化生产(大规模扩大生产)的道路。这种情况正与西欧近代化前后农副产品价格上升的现象截然相反。因此,尽管江南缙绅士大夫盛筵成风,却不会带来任何促进生产发展的积极效果。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只局限于中心城市周围极狭窄的四郊,寥若晨星。农业变革的前景渺茫得看不见一丝微光。
其次,过多的财富在奢侈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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