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下所造成的罪恶,不仅在中国,就是在世界其它国家,也一直是道德家们非难的一个题目。明清之际关于浇风日滋,“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日以侈靡相高”,“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挽朴之机”的众多议论,剔除其传统世俗的偏见(对任何有悖于传统的新现象的敌视),关于奢侈所带来的道德方面的弊害,他们批评得还是有道理的。奢侈消费使这些极端富有者的心灵受到污染,不会珍惜财富的来之不易;极端的官能享受,必然使这些人缺乏坚毅的精神(明清之际,缙绅的失节行为从这里也可以得到一点解释)。在他们中间无法造就出一代社会变革者所需要的坚韧不拔的素质。他们只知道如何不择手段地攫取为满足官能享乐所需要的大量财富,根本不会考虑如何通过艰辛的经营(更不用说冒险)去积攒财富。我们在明清之际虽然也看到过一些(也许最多还不到几十个!)经营地主,但他们多半都不是身分性缙绅;而且,也随时有可能会蜕变、倒退为缙绅(徽商则又是另一种蜕变,容后再论)。与西领欧中世纪后期的主贵族相比,明清的缙绅应该是自叹不如的。这不能不说同强有力的专制政治支配下所造成的财富分配极端不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糜烂的奢侈生活方式有关。还有另一种社会后果也不能忽视。“极端的富有将引起羡慕与模仿,并以这种方式把富有者的恶行传播给社会上其余的人或者在他们当中造成其它罪恶”(55)。威廉·汤普逊的这段议论也十分切合中国的明清社会。除了上篇所说的以徽商为代表的富商大贾东施效颦、重蹈覆辙之外,在明清社会,围绕着这些骄奢淫逸的极端富有者身边,还产生了豪奴衙蠹、男优女娼、市侩邦闲、三姑六婆等各色人等,造成了各种社会恶行,尽管这些人们命运实在很可怜,不过是富有者罪恶的殉葬品。在这方面,马克斯·韦伯的某些论点还不无参考的价值!近代化在欧洲,也绝不是单纯靠奢侈这类不合理的经济贪欲与道德观念发动起来的(56)。
最严重的社会后果则是来自于政治方面。以政治一体化为主要特色的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结构,一方面用政治强有力地统着经济,政治、经济融为一体,所有奢侈性的高消费无不是靠着政治的力量才得以持久地支撑着,经久不衰,绵绵不绝;另一方面,正因为如此,为着追求奢侈性的高消费,更鼓励着极端富有者必须紧紧地攫取政治权力,将政治权力视作生命,从而又稳固了系统的政治结构,并且使权力的垄断与滥用成为无法克服的社会痼疾,任何新的力量都难以摇撼这棵盘根错节的千年老树。明清吏治的腐败,政治斗争(包括全国性的内战)的激烈与残酷,都从这里可以得到解释。
当然,我们无意将明清江南的消费经济评述得完全一团漆黑。本文一开始就已经肯定明清江南消费经济从纵向(历史)、横向(地区)比较看确有某些进步。如果将视野扩大到城镇,那么,也决不是毫无变革的端倪。由于江南的农业经济结构已经发展出粮食、经济作物与家庭副业、手工业并举的复合式多种经营结构,农业内涵发展的潜力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提供维持人口生存与再生产的必要消费量的劳动生产率有明显的增长,这就为从农来中挤出过剩的劳动力转到其它经济部门就成为可能(这不同于旧式的流民群)。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市镇人口(其中绝大多数为手工业、商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人口)的剧增,以及流向一、二级城市人口的增加(例如苏、杭、宁的踹工、染工,还有庞大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多数来自江阴、绍兴等农村),都形成了一定容量的人口流动群;这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在欧洲中世纪后期,曾经是推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之一,近代化历史展开的序幕。市镇、城市的这些新增人口,为城镇消费经济增添了新的成分,推动了消费的大众化。从地方文献记载中,我们经常可看到城镇属于社会底层的人群正在向原来的消费阶层挑战,骚扰了后者的消费习惯。所谓“服饰器用竞相僭越,士庶无别”,“自明末迄今,市井之妇,居常无不服罗绮,娼优贱婢以为常服,莫之怪也”,“至今日而三家村妇女,无不高跟履”(5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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