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耶律楚材在蒙元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注体
从流民法看都铎时期议会
对后文革时期中国近代史
从考古发掘资料看唐宋时
宋元时期的赌博管窥
论民国时期的研究审查与
“五四”时期的中国史坛
中国当代抗战口述史学的
史学理论研究与新时期中
最新热门    
 
抗战时期资源委员会特矿统制述评

时间:2009-7-24 13:57:39  来源:不详
值7000万马克。可以说,正是对特矿产品的强烈需求才使德国愿意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的。
 
    1938年,德国对华援助基本结束,苏联成为向中国提供援助的主要国家。为取得苏联的军事援助,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长杨杰在1937年底赴苏,与苏联达成向中国提供除步枪之外二十个师武器装备,以及65架双翼驱逐机并附武器弹药的协议。苏联指定中国以锡、铅、钨、锑、铜、镍等金属原料偿付这些军火的费用,不足之数,用茶、生丝、棉花、羊毛、牛羊皮作为补充。杨杰认为:“如能经常供给苏联上述各项原料,则此后向彼续商接济军火,当较易办到,盖苏联军需工业对上项金属原料甚感缺乏,若能补其所缺,自可供我所需。”[21]基于此,1938年和1939年,国民政府派孙科为特使,三次到苏联商洽军事援助借款,贷款总额为2.5亿美元,贷款年息为三厘,中国用这笔贷款向苏联购买工业用品及设备,并在十年内每年以价值1000万美金的商品和原料偿还贷款和利息,这些商品和原料正是苏联急需的钨、锑、锌、锡、镍、红铜等金属原料和茶、丝绸、棉花、药材等十三类物品。从1938年6月开始到1940年9月,中国用苏联的贷款向苏联购买了七批“特种财产”,包括飞机885架、大炮940门、机关枪8300挺以及无线电设备、载重和轻便汽车、救护卫生车,总价值1.225亿美元。[22]  
 
    在争取苏联对华援助的同时,国民政府亦以特矿产品为抵押,谋求取得英国的贷款援助。1939年8月,中国获得了第一次300万英镑的中英借款,并以出售农矿产品所得价款拨存伦敦中国银行以专款储存备付。1941年6月,中国又获得了500万英镑的英国借款,仍由中国运至英国的农矿产品作价偿付。
 
    1940年4月,中国乘美国大量储备重要军需品原料的机会,与华盛顿签署“滇锡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美国贷给中国2000万美元,年息四厘,由中国银行担保。贷款用于购买美国境内及属地的农产品和工业品,不得购买军火。此项贷款的抵押品是滇锡40000吨,分七年交。[23]同年10月,中美签订“钨砂借款合同”,美国进出口银行贷给中国中央银行1500万美元,用于购买美国境内的农产品和原料。贷款由资源委员会在五年之内以价值3000万美元的钨砂售款交付美国金属储备公司清偿。[24] 1941年2月,中美双方又签署“金属借款合约”,美国进出口银行将贷款5000万美元给中国,中国则在七年内将价值6000万美元的锡及钨锑等矿产品售给美国金属储备公司,[25]清偿贷款。
 
    中英、中美借款,虽没有直接用于购买军火,但据国民政府财政部报告:到1945年止,中国已动用了1.5亿美元的美国信用贷款购买各种器材,其中所购器材中以兵工和交通器材为主。〔26]
 
    冯玉祥将军1940年对于以易货贸易和偿债方式获得的军火和其他军用物资作过如下评价:抗战三年来,中国抗战军队所用的一切军火、机械、原料,除本国制造的一部分外,大部分是由欧美友邦供给,而欧美各国所以肯供给协助,是因为中国能用易货、偿债的方式来偿付这笔战争利器的价款,贸易委员会输出的农产品、资源委员会输出的矿产品,都变成了飞机、大炮、炸弹,供给前方军队,浴血抗战,保卫国家。正因为如此,农矿等特产被称作是中国的国宝、中国的生命线。〔27]当然,用特矿换来的武器装备,也被国民党军队用来对付八路军、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还被国民党用来打内战,用特矿换来的美式装备,更是成为国民党军队反共、反人民的武器。


 
    2,特矿统制为资源委员会和各省所办的工矿企业特别是重工业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促进了后方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
 
    资源委员会对特种矿产的统制所获得的收益成为资委会所办和各省政府所办的工矿企业特别是重工业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抗战时期我国后方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和基础工业的发展。
 
    抗战时期,资委会创办大批工矿企业,所需资金一部分就来源于特种矿产的收益。早在1936年,资委会重工业五年建设规划中就提到,资委会与江西、湖南省商洽,将钨、锑管理处所得特矿统制的收益的一半用于资委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