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没有相关教案试题
最新热门    
 
陶希圣及其中国史观

时间:2009-7-24 13:58:05  来源:不详
样”。王并进一步说,新思潮派“实在是比新生命派还落后于封建之中,极力主张着封建之存在”,“不过是各人运用的模型不同,而其争论,也不过是模型上之争论而已”,反映的均是一种“小农民的意识”[98]。

    然而,一旦看到陶希圣乃至新生命派或改组派与莫斯科乃至新思潮派的契合点,他们之间的分歧或对立点立刻就会显现出来。人们可以很自然地列举出一串陶希圣否认“封建”的证据。他说,中国“宗法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制度”已不存在[99]。他还曾经明确反对将中国概括为半封建社会,至少两次明确提到这一点:“第三种见解以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既不是封建制度,又不是资本主义,‘半封建社会’的名称是最适于自己辩护的,然而所谓‘半’,恍惚不定,可用于宣传,而不宜于研究。中国的农业经济不同于欧洲,所以中国社会,在根本上不同于中世的欧洲,‘半’字不能够指出两者根本不同之点。”[100]又说:“或谓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此所谓‘半’,只不过推论时一个便利的形容词。中国社会的封建成分,果否居十分之六七,实为一个问题,故所谓‘半’者,在研究社会构造时,殆不宜适用以启疑团,且至多亦不过予人以模糊不清的观念。”[101]

    上述言论,绝不能简单地以“矛盾”二字了断。因为,他的“封建”概念具有另外的含义,不同于斯大林一系的内涵和解释。

    在陶希圣的著作中,“封建制度”和“封建势力”是两个脱离开的概念。此一基点,主要来自俄国经济学家波格丹诺夫。波格丹诺夫的《经济学简明教程》,曾经受到列宁称赞。后来该书多次修订出版,已与初版本不同。20年代,该书新版传入中国,产生很大影响。廖划平著《社会进化史》、张伯简著《社会进化简史》及《社会经济结构元素表》,就是其著作的节译。施存统译《经济科学大纲》、周佛海译《经济科学概论》、萨孟武译《社会主义社会学》、陈望道译《社会意识学大纲》,是其著作的不同译本。在修订本中,波格丹诺夫依据交换的存在和形式,提出历史的发展模式是:第一阶段,自给自足的社会(原始氏族共产主义-氏族宗法社会-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商业社会(奴隶制或农奴制-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第三阶段,社会化的有组织的社会(未来),被称为“波格丹诺夫主义”。

    陶希圣认为,没有“宗法制度”做依托的“宗法势力”,不以“封建制度”做基础的“封建势力”,是中国资本主义不能进一步发达的枷锁,也是中国农民痛苦的源泉,然而帝国主义侵略引起中国社会构造的改变,使中国完全成为商业金融资本的天下。中国就是上述因素相互搀和成的一个东西。所谓“半封建”,乃是“半殖民地”下面的半封建。而且,所谓半封建,更是没有了封建制度却依然归属于封建势力的由资本主义支配着的“封建”。

    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陶希圣论述了封建制度毁坏的原因,即“土地私有和此制所促起的商业资本的发生”,也论述了封建势力继续存在的根源,即农业和手工业经济的结合,以及交通的滞阻、货币的缺烂、地主和高利贷的剥削、军队割据等。封建制度崩坏的时间在春秋,故从那时起中国已不是封建国家,不过对外藩的统治仍然采取封建的形式。

    在稍后的《中国封建社会史》中,他又说,中国封建要素的分解,开始于公元前400年,一直维持到纪元后1500年之际。此后,货币经济显著抬头,到当代已深入到荒僻的农村,以至中国的破碎穷苦社会,已成金融资本的领域。可是,2400年以前封建制度所遗留的封建要素,还存续着。很显然,就强调“金融资本”而言,这是托派言论。就强调封建要素的存续看,他与布哈林具有契合点。在第8章《综结》中,他进一步综合论述了“中国封建制度早已崩坏”的原因,以及“中国封建势力还存在着”的涵义,结论是:“中国社会是含有封建要素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现正在外国资本统治之下,由资本主义化尤其是金融资本与商人资本结合剥削之中,转化为依国民革命而实现的民生主义社会。”

    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陶希圣继续阐述上述观点,既否认中国还存在封建制度,也不认为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尽管表述得比较拗口,但要点很清楚,就是说明中国社会是各种特质的混和体。对此观点,陶希圣颇感得意,曾在《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一文中说:“我一年来发表的文字,认定中国的封建制度早已分解。其分解的原因在商人资本的发达使土地私有制逐渐完成。同时我认定中国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制。所以中国社会之支配的势力还是直接剥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