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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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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时间:2009-7-24 13:58:15  来源:不详
不管实际行政事务,而饱食终日,只是对时政以至皇帝、百官的私生活百般挑剔,横挑鼻子竖挑眼,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相当巧妙的政治设计。
第三,允许“风闻言事”。④王安石说:“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
①周良霄先生《皇帝与皇权》第292-301页。
②《职官分纪》卷6,卷14,《宋史》卷168《职官志》。
③《老学庵笔记》卷8。
④关于风闻言事的研究,可参见贾玉英先生《宋代监察制度》第111-112页。

此是许风闻言事。”①事实证明,特别是许多埋藏很深的腐败问题,是很难揭发的。如果以揭发不实处以诬告、诬蔑等罪,就等于杜绝了谏诤和纠劾之路,必须允许所论的人和事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而实行言者无罪。这无疑是古代监察制度的一条可贵的经验,时至今日,仍不失其借鉴意义。
第四,在君主专制的条件下,敢于直言是极其不易的。《荀子·臣道篇》说:“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他是将诤作为更高一级的谏,即犯死直谏。《韩非子·说难》将谏诤比喻为触犯龙的逆鳞,而有杀生之祸。太宗也说:“人臣欲谏,辄惧死亡之祸,与夫赴鼎镬,冒白刃,亦何异哉?故忠贞之臣,非不欲竭诚,竭诚者,乃是极难。”②在古代的历史条件下,“文死谏,武死战”,③确是可以作为文武官员的最高道德标准。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誓不诛大臣、言官”,“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④证明这个开国皇帝确有政治远见,其誓约无疑是保证言路畅通和监察权实施的重大措施,体现了专制时代难能可贵的宽容政治。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强调优礼士大夫,台谏官的谏诤和纠劾条件在不少场合是比较宽松的,他们受到宋太祖誓约的保护,最重的处罚不过是流放岭南。这是宋朝台谏政治比其他朝代发达的一个重要条件。苏轼说: “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 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⑤ 尽管宋太祖的誓约在北宋时并未公开,但已经造成了无须“文死谏”的宽松条件,导致宋朝台谏政治的发达,确是前朝后代所无的。
第五,宋人时或强调,“天下者”,“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多少有一种士大夫与天子共天下的民主精神。⑥ 第六,宋朝台谏合一,两类官员的职责互相渗透,其实已无分工,御史可以谏诤,谏官也可以纠劾,这也是一大特点。 古代的台谏政治不能不与士人的名节密切相关。按照儒家理论,凡是合格的台谏官,
①《长编》卷210熙宁三年四月壬午。
②《贞观政要》卷2《论求谏第四》。
③《红楼梦》第36回贾宝玉语,参见牧惠先生《也来拍拍打打》第196页《论“文死谏”》。
④《避暑漫抄》引《秘史》,《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
⑤《东坡奏议》卷1《上皇帝书》。
⑥《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0绍兴八年十二月癸酉,参见《宋史研究论文集》1999年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

他们为维护皇朝的长治久安,决不能只看君主和大臣的脸色行事,而必须能痛陈时弊,其谏诤和弹劾不应是不痛不痒,而应是专戳君主和大臣的痛处。然而这个问题单纯从制度上却是根本无法保证的,全在于担任台谏官者的素质。
从另一个角度看,台谏政治也不能不与皇权、相权等因素相关。自秦汉以降,皇权和相权大致是中央集权帝国最重要的两项权力,两种权力互有消长,需作具体分析,难以一概而论,但总的趋势无疑是皇权愈来愈膨胀。宋朝官制的设计,今人可以概括出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皇帝集权,臣僚分权,中央集权,地方分权。主持中央军国大计是宰相和执政,合称宰执,执政包括参知政事等副相,主持军务的枢密院长贰。两名以上的宰相之间,宰相与副相,宰相与枢密院长贰之间,从制度上说,是互相分权和牵制的。在他们之外,台谏权也成为皇权用以压制宰执权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君为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臣耳目也”。①“台谏者,天子耳目之臣”,②从制度上说,又是用於监视宰执的。考察宋朝台谏制度的实际运作,事实上就离不开台谏官的个人品质和皇权、宰执权等纵横交错的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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