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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臣与外官:试析北宋初期的枢密院及其长官人选

时间:2009-7-24 13:58:16  来源:不详
扩充为“备顾问、参谋议”;而且,称谓的变更,在保留了必要职任的同时,又示人以改弦更张之意。

从这段话中我们也看到,“知崇政院事”居于禁中,其职掌是:一,在皇帝身边参与机要事务的决策;二,在禁中的君主与外廷的宰相之间内外沟通。该职并不直接指挥朝政,仍然具有“内职”性质;但它不再由“内臣中使”担当,而是由皇帝亲信文吏或武臣担任——衔接这一转变两端的是其“亲随”实质。当时的“知崇政院事”敬翔,即自视为“朱氏老奴” [9] 。这一职任以外臣而掌内廷机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过渡的性质,被视为皇帝的“私人”,显然尚未完成向外廷中枢机构首脑的转化。

北宋前中期,欧阳修、宋敏求、沈括等人都曾在史馆中见到过后梁时期的《宣底》,从中可窥得当时中书与崇政院关系之一斑。

《新五代史》卷二四《郭崇韬安重诲传论》:

予读《梁宣底》,见敬翔、李振为崇政院使,凡承上之旨,宣之宰相而奉行之。宰相有非其见时而事当上决者,与其被旨而有所复请者,则具记事而入,因崇政使闻,得旨则复宣而出之。梁之崇政使,乃唐枢密之职,盖出纳之任也;唐常以宦者为之,至梁戒其祸,始更用士人。其备顾问、参谋议于中则有之,未始专行事于外也。至崇韬、重诲为之,始复唐枢密之名,然权侔于宰相矣。后世因之,遂分为二: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枢密。枢密之任既重,而宰相自此失其职也。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故事》解释“宣底”含义说:

予按唐故事,中书舍人职掌诏诰,皆写四本: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梁朝初置崇政院,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复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为之,始分领政事。

从“行密命”到“领政事”,后唐时期的枢密院,职权显扩张。《五代会要》卷二四《枢密使》说:“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其实,所谓“依旧”者,只是名称而已。从中唐枢密之设,到后梁崇政院、后唐枢密院,其职责自出纳帝命而非法干政,再到参预谋议、“专行密命”,复至分领军国大政。名称的改易恢复背后,是实际职权的不断变化。

高承《事物纪原》卷四《枢密》条引《君臣政要》云:

后唐庄宗始用郭崇韬分中书兵房置枢密院,与宰相分秉朝政。

这一措置,并非简单的府属调动。这一说法也提示我们,后唐枢密院不是直接承接后梁崇政院而来,而是建立于职能机构调整基础之上的。晚唐至后梁,宰相机构中书门下事实上已经无法操纵军政事务;至此,兵房自中书正式分离,保证了军事机要权的集中统一。枢密院有了整备的专属部门,职能扩大,成为正式的外朝机构,并且明显侵夺着宰相职权。枢密使权力进入其最盛期。司马光《资治通鉴》中说:

梁太祖以来,军国大政,天子多与崇政、枢密使议,宰相受成命,行制敕,讲典故,治文事而已。 [10]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五“郭崇韬安重诲皆枢密兼节度”条中也对比道:

唐时侍中、中书令不轻授,而同三品、同平章事即为宰相。若五代,则又必以兼枢密者方为有相权;如豆卢革辈,但有相名耳。

后唐同光时,庄宗曾任用宦官张居翰为枢密使,与郭崇韬对掌机务;郭崇韬被杀后,又补宦官李绍宏充枢密使,反映出枢密使任用人选问题上的反复。而张居翰“每于宣授,不敢有所是非,承颜免过而已” [11] ;李绍宏尽管当庄宗时曾“每为庇护”李嗣源,在嗣源即位为帝后,却改任亲随安重诲与孔循为枢密使。此后,枢密使由外官充任的做法,才算稳定下来 [12] 。这不仅与“人主”个人的抉择倾向有关,亦与时代压力下发生的机构性质变化有关。

后唐明宗时,因为“帝目不知书,四方奏事皆令(枢密使)安重诲读之。” [13] 显然,此时枢密使的职权范围统揽甚广而不止限于军事事务。而这种权力鼎盛的局面,一方面要求枢密使本身具备较强的素质能力,另一方面也容易招致帝王的疑忌,思有以控御之。

晋高祖于天福四年(939)废枢密院,而“以印付中书,院事皆委宰相分判” [14] ;然而,当时事任格局未改,宰相以“在中书守历代成规” [15] 为己任,“勋臣近习不知大体,习于故事,每欲复之” [16] 。天福七年高祖去世不久,宰臣冯道等人即上表于少帝,“请依旧置枢密使”。表文中说:

窃以枢密使创自前朝,置诸近侍,其来已久,所便尤多。……所愿各归职分,岂敢苟避繁难。伏请依旧置枢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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