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北京古籍丛书,1983年版第77页。
[23] 秦海轩、卢路著.中国皇帝制度 [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19页。
[24] (清)李逊之.三朝野记(外四种):卷二 [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明代野史丛书,2002年版第23页。
[25] (清)张廷玉.明史:卷一百八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823~4824页。
[26]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四 [M].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21~1822页。
[27] (明)朱长祚撰.玉镜新谭[M].北京:中华书局,元明史料笔记丛刊,1989年版,第120页。
[28] 参考了刘长江的《“明代大案多枉”的原因探析》(《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第23~26页),。它主要是原因是:明代朝廷派系集团矛盾、皇权对刑狱的制约、勋戚后妃对刑狱的掣肘以及法外刑的存在。
[29] 冯天瑜.中华文化史 [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74~790页。
[30] 郭成伟.中华法案大辞典[M].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年版,第547~658页。
[31] 明宪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三,成化二十一年三月乙未。
[32] (明)李乐撰.续见闻杂记(下)卷十[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瓜蒂庵藏明清掌故丛刊,1986年版第41页。
[33] 主要参阅了李国祥主编的《明实录类篡》之《北京史料卷》,并将《明实录》中记载的京城兵变民变的次数进行了详细的统计。
[34] 此图以表十六为基础,其中X轴代表兵变民变发生的所在时间,Y轴的值域是民变兵变数量/存在时间, 存在时间以年为单位,代表的是这一年所记载的兵变民变数量,其实质含义是年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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